湖南严查衡阳破坏选举案件 512名收钱物人大代表辞职
涉案金额达1.1亿元人民币
湖南严查衡阳破坏选举案
56名省人大代表当选无效
【事件回顾】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综合本报和新华社消息:12月29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日前,经湖南省纪委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进行立案调查;对涉案的431名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对在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同日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立案调查。
送钱拉票,衡阳500多人涉案
根据我国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人大常委会12月27日至28日召开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湖南省委近日通报了这起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并强调,衡阳破坏选举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另据了解,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童名谦(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失职渎职,对本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由中央纪委立案调查。
案情恶劣,使代表丧失合法性
衡阳破坏选举案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公然挑战,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是一起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具有严重危害性”。其一,破坏了选举的公平与公正性,是对民主原则的损害。因为民主原则要求选举的公平性,要求选出的代表必须得到多数选民支持,而贿赂行为导致本来无法获得多数票的人当选。其二,使代表当选丧失合法性与正当性。人大代表是以选民的自由意志为基础选举产生的,代表的公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而公正的选举是权力授予的基础,只有公正选举产生的代表才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才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以贿赂手段获取代表资格,妨害了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使他们违背自由意志投票选举,实际上导致选出的代表并不具备民意基础,无法成为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言人,使代表的当选丧失了合法性和正当性。其三,粗暴践踏了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破坏。在建设法治国家的今天,这种恶劣行为也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权威性,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法严肃追究。
依法彻查,彰显刮骨疗毒决心
消息28日公布后,湖南各界人士认为,这一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依法彻查,并公开全部信息,向社会做出交代,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这个事我们衡阳老百姓议论了很久,就是担心查处会虎头蛇尾。这次看了新闻,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我们相信中央和省里的反腐败决心。”衡阳市73岁老人李繁荣说。
28日晚,衡阳市组织领导干部集中收看了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新闻报道。市委书记李亿龙看完新闻报道后告诉记者,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性质很严重,影响很恶劣,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玷污和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和选举制度的直接破坏,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和践踏。彻底查处衡阳破坏选举案,是对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坚定维护,是对党纪国法的庄严捍卫。
衡阳市委党校教育长唐云涛表示,看了电视新闻后,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案情感到很震惊,对中央和省委重拳反腐感到很欣慰。“这个案子面广人多,性质恶劣。严肃查处这个案件,既体现了我们党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还体现了我们的制度自信。”
记者29日在衡阳街头采访时,正在晨练的市民周群语说:“希望对案件责任人要严格依法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判刑的判刑,不能有漏网之鱼,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杜绝破坏选举的事情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