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醉酒驾车冲向广场跳舞人群 致1死10伤(图)
唐县男子醉酒驾车冲向跳舞人群致一死十伤
2014年1月18日晚19时20分许,河北省唐县白合镇西赤村发生一起醉驾交通肇事案。村里一23岁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撞向一商店门前跳舞的人群,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该男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1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唐县白合镇西赤村,村长马先生说案发地设有摄像头,记者遂到他家中观看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录像中显示,1月18日晚19时许(视频时间跟实际有偏差),共十余名村民正在事发空地跳广场舞,另有数人聚在一起观看。犯罪嫌疑人驾驶的银灰色面包车开上斜坡从人群右边的道路驶来,人群见到后立即向旁边躲避等候车辆通过。车辆突然失去控制,向路右侧直冲而来,撞倒几人后随即向右侧翻倒,直线滑行数米后停下,期间撞到数人。车辆停下后,人群聚拢上前。
村长说,在其他伤者中,年龄最大的66岁,最小的才6周岁。
随后,记者来到死者张慧敏(化名)家中。据其女儿晓燕(化名)回忆。母亲今年49岁,每天晚上都会到村里一家商店门前的空地上跳广场舞锻炼身体。晓燕在一家公司上班,事发当晚公司正在办年会,接到家里传来的噩耗连忙赶回家,到达时医院母亲已经去世了。 1月19日下午18时许,记者来到唐县公安局,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队长张立佳对此案进行了说明。1月18日晚20许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案,到现场取证后,晚24时左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了抽血验证,血液酒精浓度为259.4mg/100ml。属醉酒驾驶,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9人轻伤。1月19日上午,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目前正在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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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饮酒后,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时驾驶车辆。醉酒驾车是指驾驶人员饮酒后,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驾驶车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醉酒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定罪处罚。醉酒驾车致人死亡的,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燕赵都市报见习记者徐常建实习生张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