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苏浙沪“跨省”立法保卫呼吸(图)
昨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4月底拿出初稿,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在全国率先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机制。
三省一市携手合作
“对大气污染立法这项工作不能等,也等不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介绍,今年1月份全省PM10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了50%,平均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52.4%,同比下降31.9个百分点,16个城市空气质量均低于二级标准,大气污染呈迅速加重趋势。省人大和相关部门已经深入全省16个省辖市及部分县区,就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今年1月7日,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工作会议。商讨筹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对大气污染实施联防联控。其中,包括安徽、江苏、浙江、上海将严控燃煤消耗总量,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严控产能过剩,加快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并通过法律、技术、经济等多种措施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等。
昨日,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上海、浙江等省份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来到安徽,对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协作机制进行讨论。下一步,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就立法协作主题、基本内容、推进方法、审议节奏等具体协作程序和内容进行协商。就地方性法规开展区域立法协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大气污染立法加速
“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一年内统筹并举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八项举措,综合运用人大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立法职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秸秆燃烧基本禁止、建筑物扬尘基本控制、工业企业废气排放基本整治。”胡连松说,对一个方面的工作,打出这种“组合拳”,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中尚属首次。
其中,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自主立法的重点项目,制定过程全部提速。据悉,目前条例起草组已成立,并聘请高校法律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委托高校有关机构收集、研究社会各界意见,提出报告。4月底将拿出初稿,争取9月份提交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今后,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将更高。“我省在立法过程中将本着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得企业不敢违法,通过法律责任的设定倒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胡连松说。
有奖征集公众意见
记者从会上获悉,日前,省人大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起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意见的公告》,在我省立法中首次就起草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为了进一步扩大和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积极性,省人大将实行立法意见有奖征集,对被采纳的,将予以适当奖励。(新安晚报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