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将医疗教育社保纳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范围
中新网东莞12月19日电 (李映民 李获)广东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19日审议修订了《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办法》细化了听证范围,制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措施纳入听证范围。
据悉,本次《办法》的修订,旨在规范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此次修订的《办法》细化了听证范围,《办法》明确指出,下列事项属于应当组织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编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重要规划;制定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且社会影响面广的重大行政措施;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
根据《办法》,东莞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活动,适用该办法。东莞镇、园区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也要参照该办法执行。
《办法》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将听证报告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提请审议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属于应当听证事项的,上报材料时应同时提交听证报告。
东莞市长袁宝成指出,办法的出台十分及时必要,建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听证制度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他表示,行政决策既要科学民主,也要讲求效率,东莞将使决策听证与行政效率实现效益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