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年“猎狐”680人逾半数为自首 外逃最长22年
半年猎狐680人 逾半数为自首
逃跑时间最长22年 警方共向境外派70余个工作组
导读:自去年7月至12月底,为期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公安部部长助理、“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孟庆丰在8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对外通报上述成果。
抓获人数是2013年的4.5倍
据介绍,2014年“猎狐行动”半年中抓回的外逃经济犯罪人员数量,为2013年全年抓获总数的4.5倍。从抓获逃犯的涉案金额看,千万元以上的208名,其中,超过亿元的74名。从潜逃境外的时间看,抓获潜逃5年以上的196名,其中,10年以上的117名,逃跑时间最长的22年。
据介绍,专项行动得到了相关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我驻外使领馆及警务联络官的积极配合和大力协助。对藏匿逃犯数量比较多、缉捕条件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中国公安机关派出专门工作组,会同逃犯藏匿国执法部门组织集中抓捕。行动期间,共向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派出30余批次工作组,缉捕逃犯229名,占缉捕总人数的34%。
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此外,公安部还与最高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一并开展对职务犯罪境外逃犯的缉捕工作,专项行动成功抓获一批外逃职务犯罪人员。
孟庆丰介绍,在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下,公安机关也要与纪检监察、人民检察机关形成合力,追捕外逃的职务犯罪人员。尽管具体的业务有分工、有侧重,但在抓外逃贪官这项工作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合力。
去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专门部署了缉捕潜逃境外职务犯罪人员的专项行动。“猎狐2014”行动与之进行了很好的协调和配合。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向各地作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强调公安机关要全力投入、积极参与缉捕潜逃境外职务犯罪人员。
85%自首人员为通告发布后投案
“猎狐行动”期间,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共规劝390名境外逃犯投案自首,其中上述通告发布后投案自首332人。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猎狐2014”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工作部署虽然结束了,但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永远在路上”。
北京落点
北京检方抓回12名贪官 最长潜逃15年
昨天下午,北京市检察院首次通过微博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介绍,北京市检察系统已经抓获了12名在逃贪官,其中潜逃时间最长的是15年。最高检已经要求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追逃的职能部门。
猎狐·之最
最能藏:浙江叶某
680人中潜逃时间最长的是浙江的叶某,潜逃22年,可谓“最能藏”。
2014年12月10日,浙江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贪污罪潜逃意大利22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叶某被缉捕回国。
最能躲:福建魏某
2014年11月25日,福建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集资诈骗3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魏某从瓦努阿图被缉捕回国。
为缉捕该犯,工作组辗转澳大利亚、法属新喀里多尼亚、日本、瓦努阿图四国,是“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缉捕嫌疑人辗转国家最多的案件。
最能跑:河南周某
2014年9月24日,河南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元潜逃哥伦比亚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
为完成缉捕任务,工作组往返距离达四万余公里,是“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缉捕往返距离最长的案件。
最耗神:上海张某
2014年9月18日,上海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金融凭证诈骗1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经过境外工作组长达一个半月的艰苦努力,终于被押解回国。
这是“猎狐2014”行动中境外缉捕耗时最长的案件。
最能坑:北京李某
2014年11月30日,北京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余元潜逃越南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劝返回国,此乃“猎狐2014”行动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猎狐·释疑
“狐”都跑哪儿去?较多逃往美加澳
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大要案指挥中心副主任韩军说,贪官出逃国家比较多的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这些国家和我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华人多,生存环境比较好。促使他们选择回国自首,最好的办法就是与世界上尽可能多的国家达成遣返贪官的司法协议,让他们与其被遣返,不如选择主动回国自首,还能得到从轻处理。
“猎狐”难在哪?境外追缴赃款更难
韩军介绍,许多国家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不同,对抓捕中国外逃贪官并不积极。所以,国外追逃难度相对大一些。
具体的困难是:一是找人难,特别是追捕潜逃境外的贪官难度更大。二是有意外,公安部“猎狐”行动组成员郝言一次在印尼移民局接受外逃嫌犯移交时,突遇当地议员干预阻挠,此时离回国飞机起飞仅有5小时。三是追赃难,各个国家执法机构对于追缴赃款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各不相同,追赃的证据要求高。犯罪嫌疑人的非法所得以及带出境的资金,如果人不到案,很难查清确认。
未来怎么办? “追逃”更需“防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际警务执法学院副教授张惠德表示,我国已经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护照管理,同时在办理电子护照中存储持有人的指纹信息,并将电子照片纳入人像比对系统,尽可能降低拥有多个身份、多个护照官员的外逃成功率。下一步,需要将这些生物信息识别等科技信息手段加快普及,尽快堵住出入境管理中的漏洞。
此外,一些外逃人员得以长期躲藏在美国、加拿大等地逍遥法外,是因为中国和这些国家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者这些国家对中国的司法存在偏见而难以落实,应当补齐国际反腐败合作机制中的短板,并借此理顺相关机制。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涛 刘晓玲 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