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户籍制度改革提上日程 政协委员纷纷“点赞”
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26日电 (记者 李爱平)在全国各城市不断传出“户籍制度改革”消息的数个月后,内蒙古的户籍制度改革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主席巴特尔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披露说,内蒙古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居民居住证制度,分类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中新社记者梳理发现,内蒙古将户籍制度改革提上日程,其主要目的是响应国家号召,旨在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步伐。在当天的会议上,巴特尔说,内蒙古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重点解决400万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保障进城农牧民工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障对农牧民工的覆盖面,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
对于这一利好“政策”,多名内蒙古政协委员在随后进行的分组讨论中,一度成为热点话题,大家纷纷为这一政策“点赞”。
政协委员、内蒙古工商联常委郗树森闻知记者要谈这一话题,颇为高兴地说:“我愿意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当下最重要的是解决好400万农牧民进城后怎么活的问题。
“建议政府部门能够及时制定出适合农牧民进城后的相关优惠政策,比如农牧民进城后在就业、住房、孩子上学等方面要有更好的政策。”郗树森说。
与郗树森观点略有不同的是政协委员、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萨音高瓦。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政府部门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时要注意城市的容纳度和承载能力。他给出的建议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有比例、科学的转移农牧民进城”。
“必须说明的一点是,当下已经进城的务工青年们,一定要让他们尽快变成市民,解决身份问题,这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萨音高瓦这样表示。
内蒙古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建内蒙古区委专职副主委康永恒在受访时表示,期望内蒙古政府部门能够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这一步伐。
康永恒认为,作为中国最古老的社会治理制度,户籍制度在中国被分为城市与农村二类,不过由于中国在此前进行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市户籍保障远远高于农村,最终在国家出现的“困难时期”加重了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合理,并造成社会许多不公平问题的“根源”。
“此次内蒙古推行的户籍制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由于制度形成的事实上不平等,真正体现了法律、政策方面人人平等的理性概念,这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基础条件。”康永恒这样告诉记者。(完)
专题:2015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