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9月8日通知,严禁高校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其他非学历教育形式实行捆绑式招生、教学与收费,严重违规者将取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
一些办学机构散发虚假招生简章与广告,故意混淆成教与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区别;个别高校的成教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未经省教育厅审批,擅自招生,严重损害了考生的利益。
针对这一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必须加强自律,严格规范本校下属各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招生行为,严禁转移或下放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权和办学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利。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未经批准,各高校不得擅自变更计划类型和层次,不得向生源不足的省份调入计划。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要根据行业、企业需求,从严、合理确定成人脱产生招生计划规模,并严格按脱产计划招生。主办高校下属各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宣传资料,必须经主办高校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同时,严禁将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其他非学历教育形式实行捆绑式招生、教学与收费,不得异地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脱产班,也不得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函授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作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误导性宣传。严禁高校及其合作办学机构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套读生”等,严禁以任何形式有偿提供或接收生源。
省教育厅明确,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违规招生行为,主办高校必须立即停止其招生,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对于已经发现并核实有违规办学行为的高校,省教育厅将追究相关高校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新增设专业和新增设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申报、限制下年度学校招生计划,直至取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办学资格等处罚。在陕设点招生的省外高校,凡涉嫌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将停止其函授站(点)、校外学习中心在陕招生,停止其在陕设站(点、中心)的资格。(记者 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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