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的大一学生小谢向本报反映,已满18岁的他今年自愿应征入伍。通过初检、复检,他进入了政审阶段,但是学校却拒绝在政审表上加盖行政公章,并称大一新生入伍只能按高中生学籍处理,退伍后也不能恢复大学学籍。学校的举动让小谢犯了难。
征兵政审学校拒盖行政公章
小谢告诉记者,今年他自愿应征入伍。到了政审阶段,11月初,高安市征兵办及当地派出所负责人来到小谢所在的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盖政审公章时,学校以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为由拒绝。经多次请求,学院在政审表上盖了章,但政审工作人员发现所盖章是学校的机关党委公章,不符合国家规定。于是他们又返回南昌,找到学院重盖学校行政公章。
但该学院院长助理衷敬华表示:“大一新生入伍只能按高中生学籍处理,退伍后也不能恢复大学学籍。”行政公章学校不能直接在政审表上加盖,只能对新生在校几个月的表现做个证明。
忙碌了一个下午,高安市征兵办的工作人员还是无功而返。
11月2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办公室陈主任,他的解释和衷敬华的说法如出一辙,强调退伍后不能恢复大学学籍。
省征兵办表示应按规定保留学籍
就校方的观点,记者采访了江西省征兵办一何姓负责人。
这位何姓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省征兵办虽然不提倡大学在读新生入伍,但一些在校大学新生自愿应征入伍的,有关部门还是要按照2006年国务院的征兵令相关规定执行。譬如,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可见,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对小谢的处理办法是不稳妥的。(实习生聂思琦记者刘德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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