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7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松江镇一辆送小学生上学的三轮车坠河。据该县党政门户网站发布的事故通告,截至当晚6时30分许,事故共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6人受伤。事故车辆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14条幼小的生命,被如此残忍地夺走,这是何等的令人悲痛。但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几乎是一个不可避免的“交通意外事故”,换言之,与其说14名小学生是死于意外的车祸,不如说是死于意料之中的人祸。
改装过的农用三轮车,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竟然还在小小的车厢里塞进20名小学生,还从外部封闭,出了事连逃生的可能都没有。在此之前,这显然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的改装车,没有引起家长的足够重视,没有学校、教育部门、交警方面及时的喝停,如今酿成巨大悲剧,让多少人悔之晚矣!
近些年,因为生源的减少、一些村小教学质量不高,“合并同类项”乃“大势所趋”,农村小学合校之风风起云涌。现在的问题是,“合并”之后,孩子们上学的路程比以往远得多了;再加上,机动车辆也多了,一些不正规的、安全没有保障的“农村校车”应运而生。校车安全问题已迫在眉睫,怎么办?
农村小学生的校车安全问题难以解决,据称是因为“经费是一个难题”,“目前的现实是有些县级财政力量不足”。然而,我们不是一直在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吗?笔者认为,新时代出现新问题,须有新办法;而农村校车应“四有”。
要有“数据”——以一个县为例,以上学路程5公里计,相关部门应该作一个摸底调查;全县这类情况大约有多少名学生,需要多少部车,起码分管教育的副县长和县长应该胸中有“数”。
要有“经费”——当代社会,不愁没车,只愁没钱。为此,地方政府应多管齐下;一者,政府财政“拨一点”,二者,学生家长“出一点”;三者,出台优惠政策,公开挂牌“招募”,鼓励社会力量“慈善点对点”。
要有“督察”——钱有了,车有了,正常运营之后,相关部门应加强“明查暗访”,一查校车是否证照齐全,二查是否超载。
要有“问责制”——有关“农村校车”,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负责“有数据”,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负责“有经费”,哪个部门哪位负责人负责“有督查”,一一签订责任状;对不起,到时候,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唯“责任人”是问。
湖南衡阳“校车”坠河,14名鲜活的生命消失了!我们现在只有无奈地说一声“亡羊补牢”;但,决不能在同一个地方第二次跌倒。(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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