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表示各地中小学在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时由于甄别不够,致使一些带有糟粕性的内容流入校园,扭曲了学生的价值观念。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在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时不可不加选择,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原则上应以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规定的学习篇章作为诵读的主要内容,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12月30日《山东商报》)
诵读经典,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是大家普遍认同的观点,山东省教育厅发文加以强调、重申,也在职责范畴之内。然而,这则通知的延展部分,诸如“学校课程不得编写教材”,“各校原则上应以地方课程《传统文化》规定的学习篇章作为诵读的主要内容”,就有些越权了。据此,学校教师、家长或可猜想,这是以诵读经典之名,推广地方教材《传统文化》。
政府和学校在办学中的角色定位,当是依据教育管理职责,监督学校依法办学,不得在教育教学中违反《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至于学校怎样选择教材、开设课程、开展教学,则属于学校的教育自主权范畴。以此分析诵读经典、学习传统文化的教育,政府部门可以依法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材选择、课程设置进行监督,但却不能代替学校做出选择。
代替学校做教材内容、课程设置的选择,本质上是侵犯学校的教育自主权,这会导致学校办学缺少个性与特色。这也是要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教改的原因所在。
不少人对学校自主办学很不放心,担心学校拥有了自主权之后,就“乱来”,包括前述的自编课程,不取精华、不分糟粕地向学生推荐书目。存在这种担忧,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政府部门还不习惯放权,不适应学校“百花齐放”;二是没有建立放权之后的新管理机制,学校自主办学,不但要调整政府的管理模式(从行政部署到以理事会、委员会方式参与学校战略决策);还要调整学校内部管理(从学校行政领导全权管理,到将教育事务、教师评价等交给教师委员会管理),同时发挥社区、家长参与教育管理、监督、评价的作用,在新的机制下,学校选择教材、设置课程等事务,将进行公开、透明的民主管理,也就是说,由此选择的教材、设置的课程、进行的教学,将更适合这所学校的特点,也得到学校教师、家长更广泛地认同。
要让大家学会选择,得先让他们有得选择,不是代替他们做价值判断和选择。这才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教育价值观,让教师、学生学会怎样去粗取精,辨识良莠。
自主办学,一直存在“一放即乱,一管即死”的问题,山东省教育厅的发文,同属于这一问题——政府部门曾经“放权”给学校,以“搞活”地方、校本课程教学,可下放之后,出现了新的问题,于是,又把权收回来。那么,为何不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构建避免问题出现的管理机制呢?事实上,这一新机制,才是真正的放权,那些随时可以通过发通知、文件收回权力的“放权”,所表明的是,权力依旧在教育行政部门。在“收放”之间,我们所见的是,教育行政化问题越来越严重。
另一方面,政府和学校间的这种“收放”游戏,也使公众陷入改革焦虑,怎么一提改革,就出现问题。这也值得深思。(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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