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设,实施国家重大教育发展项目
6.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交流各地成功经验,努力解决“入园难”问题。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配备必要的教玩具、图书等教育教学设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7.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的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人口流动情况,统筹规划学校布局。继续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分省推进县域内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和全国校舍安全工程。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发展差距。
8.加快推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分类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推进中职和高职协调发展和衔接试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课程衔接体系。继续实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和优质特色学校建设计划。启动新一轮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全面加强就业导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标准、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继续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创新,着力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完善行业指导、企业参与机制。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加强农业类学校和专业的建设。健全覆盖县、乡、村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广泛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培训。
9.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分年度招生任务,招生计划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以及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继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的工作力度。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和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长效机制。办好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抓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高校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高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积极推进高校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启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进行新一轮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工作。加强国防科研,组织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加强战略研究,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着力提高咨政育人和文化传播水平。
10.积极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推进继续教育国家制度建设。加快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启动开放大学建设试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广泛开展社区教育,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稳步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资源中心建设。加强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稳步推进继续教育综合改革。
11.推动民族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落实推动西藏和新疆教育跨越式发展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研究制定加快边境地区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双语科研工作,印发加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加强内地民族班建设和管理,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积极探索少数民族高端优秀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和落实教育对口支援。
1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印发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随班就读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做好部属师范大学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工作。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中西部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制定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意见,构建教师教育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大力加强骨干教师、农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广泛开展幼儿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和班主任培训,促进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制定中小学校校长专业发展标准,进一步加大校长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双师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和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全面实施教育人才规划,实施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和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推动人才强教、人才强校。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规定。评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大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
14.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研究制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落实提高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政策。健全研究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积极推动各地落实高校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进一步规范助学金发放行为。
15.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和落实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政策措施,开辟到基层单位就业新渠道。做好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应征入伍预征工作,落实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规划。加大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力度,加强创业实习基地和孵化基地建设。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重点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和援助,提升指导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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