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岁的王维银原是江苏淮洲中学校长,也曾是淮安市淮阴区人大代表,但自他从2003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份期间,担任这所省四星级高中校长之后,他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学校基建工程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2万元。记者昨天从淮安市中院获悉,因犯受贿罪,这个昔日的四星级高中校长获刑11年,他所受贿的112万元被上缴国库的同时,还被没收财产40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这个王校长受贿的地点主要在三个地方:办公室、饭店、茶吧。更为可笑的是,有一次一个老板为了感谢他在工程以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给予的照顾,为了避人耳目特意骑一辆摩托车,将行贿的20万元放在摩托车后备箱里,然后邀请他到一小饭店吃饭。待酒足饭饱之后,该老板将这20万元奉送给了王维银,而王维银也心知肚明的笑纳。王维银在担任校长期间,一个承包学校工程的老板因为资金周转不过来,他竟以学校名义贷款100万元给该老板,本息从学校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案发后,王维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将受贿款全部退还。(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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