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北大淡化博导特权、取消博导头衔的探索,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延续。从最不应该“行政化”的博导改起,也是一个不错的突破口,可以获得大多数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支持,尽可能减少改革阻力
清华大学近日决定全面取消博士生导师评聘制度,全校副高职称以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博导”,这个曾经被社会十分尊崇的称呼,在清华将仅仅意味着一个高校的普通工作岗位。(2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
博导,本意只是获得了指导博士生的资格,既不是一种职务,也不是一级职称,但却被赋予很大的学术权力和荣誉光环。有人称,在大学里,博导俨然成了位居教授之上的特殊群体。能当上博导,是很多学者一生的最高追求,博导一般没有“退出”机制,且实行“终身制”,即使退休之后,仍可以继续享受其带来的尊荣。
一般来说,博导代表着更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不过,一旦博导成了身份和权力的象征,博导头衔也难免被“行政化”:博导评聘要按资排辈,逐级晋升,很多博导年龄偏大,学术研究的高峰已过;不少大学的行政领导,也纷纷戴上了博导头衔。这就造成了不少优秀教师没有资格带博士、有资格的又没有精力指导博士的奇怪局面。因为垄断了带博士的权力,博导掌握更多学术和行政资源,掌握招生自主权甚至学生的前途命运,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利益群体。取消博导评聘,对于打破学术垄断、充实更新博导队伍,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据报道,进行类似探索的,不只是清华一家。北大等高校,几年前已经允许副教授、讲师指导博士生。博导作为一种“资格”,已开始恢复其本来面目,选拔博导也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不过,博导要真正还原为一个普通岗位,不仅要扩大选拔范围,也不应回避业已形成的博导利益群体。
博导评聘制度改革的初衷,让人想起数年前引人关注的北大人事制度改革。当时被称为“北大变法”的大学改革,就是从人事制度入手,剑指高校僵化的用人制度,针对教员队伍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缺乏竞争,近亲繁殖等弊端,提出实行岗位聘任制和教授评议制,引入末位淘汰和教师分级流动。
当年的这一改革,因为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被指过于激进,并遭遇部分教师抵制。后来,虽然北大校方一直否认改革不搞了,但明显已没有了当初的高调。
不过,不够灵活的人事制度、学术的行政化倾向,已经严重影响高校的创新活力,成为建设一流大学无法逾越的障碍,显然有必要改革。如今,清华、北大淡化博导特权、取消博导头衔的探索,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延续。从最不应该“行政化”的博导改起,也是一个不错的突破口,可以获得大多数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支持,尽可能减少改革阻力。
下一步,在打破博导准入门槛的基础上,还需要建立公开竞争的遴选机制、能上能下的退出机制,才能打破博导的光环和异化出来的特权,将博导还原为一个普通岗位。另外,高校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可以按照这一思路,克服大学行政化,把高校人才选拔和学术管理,交还给学术共同体。(丁永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