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招生办昨日发布“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据介绍,“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青年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证明书必须在考生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市(或顺德区)的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办理,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本省办理“三侨生”证明。
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15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 (记者/李晓玲)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