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韩红的提案是“让困境中的孩子生活得更有尊严”。提案提出了三点建议:家庭功能失灵,政府应及时对困境儿童进行“国家保护”;要在国家层面建立强有力的儿童保护专门机构;建立干预机制,对于父母残害孩子的恶性案件,要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监护资格。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出台已有时日,其中许多内容仍未得到落实。比如盘踞城市要道、闹市、地铁车厢多年的胁迫儿童乞讨的明显违法行为,只是近来由热心网友发微博披露,引发舆论热议,有关部门才出拳整治。近年来媒体频频报道的大学生背着病妈求学,小学生甚至幼儿挑起生活重担照顾重病长辈等种种感人事迹,其实都是当地政府、社会组织的失职。未成年人遭遇如此困境,负有责任的成年人都去哪儿了,为什么等到电视播出才伸出援手?
与多数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过度溺爱、过度教育形成反差的是,也有部分父母对子女的保护、教育缺失。《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父母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应予以劝诫、处罚,经教育不改的,可以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责令其继续负担抚养费用。但是,很少听说这些法条生效。几起大学生为救人牺牲的事件都是因为儿童在危险水域戏水引发,事后并未见失职父母受惩戒。流浪儿童被解救、救助后,回家又被遗弃。虐待、遗弃、操纵孩子乞讨的父母并没有被褫夺监护权。这实际上是有法不依。
从身处困境的孩子说到全体未成年人的成长,除了法律和制度的保护外,我们的社会还必须提升责任意识,改善孩子健康成长的整体环境。美国的校车制度规定,中小学生上下车的时候,相邻的其他车辆都要停车等待。法国一家时装公司推出成年人风格的童装,立刻被舆论围攻,斥责为赚钱不惜牺牲孩子的纯真罪不可恕。商家赶快收回商品,声明道歉。而在我们这里,仍有奸商笃信“孩子的钱赚不完”,在奶粉里掺杂使假,制作、售卖有淫秽内容的“口袋书”、恐怖玩具,在毛绒玩具里面填充“黑心棉”。凡此种种缺德、违法行为,不仅责任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严查狠打,还必须“全民共讨之”,形成强大的舆论、道德压力。
当下,我们多数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疼爱有加,为他们争取优质教育、争夺发展空间不遗余力,而对于下一代成长的整体环境,虽有抱怨,却很少有人提出改善对策并付出努力,有人干脆选择逃避,把孩子送出国。社会对弱势群体下一代所处困境关注尤其不够。如果我们没有给下一代留下一个公正、平等、和谐的社会,听任弱势群体被排斥、伤害,那么,你的孩子即便是继承亿万家财,拿到世界顶级大学的文凭,恐怕也难独享富贵。
陈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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