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教育部等七部门日前发布相关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地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
加强高校示范性软件学院项目和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规审批和乱收费行为。
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经批准的中外合作项目,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高校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切实纠正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意见强调,严禁高校冒用学历教育名义在录取体制外违规招生并收费,严禁高校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
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要严格按照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规范收费,并对各项收费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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