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广东潮州少女围殴女同学 打人学生家长道歉(图)

2011年05月02日 17:26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东潮州少女围殴女同学打人学生家长道歉(图)
视频截图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别打我别打我……”视频中传出一阵阵凄厉的女孩哀求声。一段长达5分多钟的名为“无良女欺负小学生 ”的视频近日在网络上疯传。4月30日,潮州警方就少女围殴女学生视频事件向羊城晚报记者作出正面回应:经警方调查核实,视频中所反映的事件基本属实,警方已依法对参与打人的人员作出处理。

  通过对视频里有关情况的分析调查,4月29日下午,潮州警方确定打人事件发生地是在湘桥区 意溪镇 某小学附近的香蕉园,并在学校老师的协助下,确认被打的女学生系湘桥区意溪镇一小学三年级学生冯某某(女,13岁)。根据这一线索,警方立即找到被打学生冯某某及其父进行核实,并循线对参与打人及在场相关人员王某钰(女,15岁)和李某(女,14岁)、许某某(女,15岁)、郭某某(女,15岁)、冯某某(女,15岁,均是湘桥区意溪镇某校学生)等人进行调查。

  经初步查明:被打学生冯某某曾因琐事与王某钰(已辍学)发生纠纷,王某钰对冯某某心怀不满,于是蓄意报复。2010年9月30日下午4时许,王某钰纠集了多人 乘冯某某放学回家之机,将冯某某带至学校附近的香蕉园内,对其进行殴打。事后受害学生冯某某没有将被殴打一事告知家长及学校老师。今年春节前后,受害学生冯某某父亲看到其女儿被殴打视频,但认为女儿伤情轻微,情绪也未受影响就没有向当地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王某钰伙同他人对冯某某进行殴打一事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案发时间距离公安机关发现该案件已超过6月的追究期限,且主要动手打人的王某钰当时未满14周岁,故公安机关对到案的打人事件参与者作教育处理,并由监护人领回,加强教育。

  据潮州警方介绍,参与打人学生的家长在警方说服教育下已主动上门向受害学生冯某某及其家长赔礼道歉,取得谅解。记者王漫琪报道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邓永胜】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