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的底气
葛剑雄告诉本刊记者,取消图书回扣并上网公布账目明细,一是源自他个人的坚持,关键是得到了学校的支持。
他还坦承,真正的压力来自本馆员工,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报酬会受到影响,因此这种革新需要学校财政的支持。这样一来,图书馆方与学校人事处、财务处签订了三方协议——图书馆保证实洋采购图书,学校保证图书馆员工的待遇水平。
取消回扣后,意味着原有的小金库已不复存在,此举在葛剑雄看来,已经实属不易。
葛剑雄感叹说,由于当前大学的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国家拨款及学校自筹。多年来,国家提高高校教师员工的待遇不是通过增加基本工资,而是依靠名目繁多的津贴、科研经费提成、创收分成等不规范的办法,千方百计将科研经费或教育经费化公为私,而教育经费正常拨款十分有限,多靠各种途径的申报竞争或横向承接任务,以致滋生腐败。
葛剑雄认为,只有学校保证本馆员工的薪酬及其他开支,他们才能彻底取消创收和小金库。但各部门都要这样做,学校就难以解决。
熊丙奇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教育系统的“小金库”大致有两类。一类是“生存型”小金库,即办学资金有限,教师待遇低,设“小金库”是为了提高教师待遇,同时解决学校办学资金的不时之需。这类“小金库”,覆盖大中小学。另一类是“腐败型”小金库,与“生存型”小金库不同的是,设立这类“小金库”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往往办学资金已经很充裕,这类“小金库”,并不为所有师生服务,而是成为少数领导的“提款机”。
葛剑雄对本刊记者说,公开财务支出的目的,一是为了防止腐败,二是为了让读者了解经费实况,理解他们量入为出的一些做法,以便根据大家的建议,使开支更为合理。
他表示,即使跳出高校的范畴,跳出复旦图书馆这个比较小的“生态系统”,其他组织、单位、机构等,敢于接受监督的,都可以把经费公开。
大学资金管理是否失控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调研显示,近十年来,高校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上,其中涉及贪污案件最多;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学校领导、主管财务的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其中尤以主管人财物审批和受委托经营、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人员居多。
实际上,对于高校财务的监管,也不乏有专门的机构,如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
在宗文龙看来,许多高校都把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放在同一部门,并没有将审计作为风险防范的屏障。在高校风险管理方面,教育主管部门缺乏足够的政策指导,尤其是缺乏对高校主要领导的财务风险教育,与企业相比,高校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还远未发挥出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国家审计署审计大学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对国家资金负责,大学内部的审计主要是对大学的负责人负责,问题是,多数大学搞财务改革,每年教育经费层层下拨到各个学院,这种类似于承包制的经费改革,实际上是让大学的各个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为所欲为。
乔新生对本刊记者说,现在一些大学资金管理几乎处于失控状态,大学的各个学院既不需要公布资金的整体来源情况,也不需要向学生或者老师公布资金的使用情况,在每年的所谓述职报告中,只是概略地说明创收所得,根本没有把学院的收支情况详细说明,这样的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在纵容腐败。
葛剑雄亦认为,经费如何分配,虽然要论证、评审,还有专家参与,但决定权往往掌握在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手中,校内外均是如此。权、钱结合,集中于个别人,又缺乏制约监督,腐败的概率自然会高。
“高校腐败近年来越演越烈,根源在于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不分,行政领导掌控着学校所有资源的配置权,师生没有办学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熊丙奇对本刊记者说。
他认为,要解决高校腐败问题,关键是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熊丙奇说,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正是明晰大学校内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责关系,这既是约束行政权力的根本途径,也是让大学办学回归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的不二选择。在权力结构不调整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做到实时监督、预警和控制任何一个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财务收支事件。
“国外大学的办学信息为何公开,且十分详尽?不是学校领导愿意主动公开、接受监督,而是管理制度让其不得不公开。学校校长由对大学理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选拔,他必须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的成员除包括政府官员、立法机构人员和校长之外,还有经选举产生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和社会贤达。”熊丙奇认为,这种机制决定校长必须对师生负责,否则就难获得信任。另外,对于学校的财务运作,重大的预算,由大学理事会决定,校长只是负责执行,同时,大学理事会往往引入第三方审计,不是由学校领导自己说了算。
葛剑雄告诉本刊记者,制度脱离实际,就必定会出现种种变通,而变通与舞弊往往无法区分。如果这些做法已经普遍,或者得到上级部门的默许,下面的审计、纪检部门也会无计可施。( 李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