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南方科技大学45名教改班学生,今年必须要参加高考的事情是否属实?教育部为何不支持南方科技大学的自主招生?她讲了四句话,核心是任何改革首先要坚持依法办学,要遵循国家基本的教育制度,以制度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本周一,近日获深圳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对外公布,并于7月1日起实施。据报道,这个《办法》被校长朱清时称为南科大“基本法”。深圳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为南科大专门立法本身具有重大意义,成为南科大探索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南科大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重要法律依据。“香港高校普遍采用这样的法定机构运作模式,为南科大制定《管理办法》正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打破现有政策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框架束缚,实行法定机构运作模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一个是教育部的“依法办学”,一个是深圳市政府通过的南科大“基本法”,限于篇幅,我不在本文中详细探讨两个“法”之间的天壤之别和互相“打架”之处。仅就4月底深圳市委组织发布《关于公开推荐选择南方科技大学(筹)副校长等领导干部的公告》那场“行政化”风波而言,市政府通过的“基本法”规定: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可聘任解聘校长。副校长由校长提名理事会聘任。校长卸任后,副校长需由新校长提名并经理事会重新聘任。显然,也难怪教育部不给南科大放权,深圳市为一个副校长由谁聘任还没弄清楚呢。7月1日后,有两拨副校长都来向朱校长报到,那才热闹呢。
抛开部门权力不说,单从搞好工作来说,南科大“基本法”的规定更有利于干好事情。副校长由董事会根据校长提名聘任,体现了校长责权一致的原则和精神,最大限度减少校长、副校长实际上谁也管不了谁的掣肘。但是,在当代中国办大学,既不是大楼之谓,也不是大师之谓,而是大权之谓。连一点小权都不愿意放,哪个部门愿意把人事大权放了?
从理论上说,南科大是可以办成一所成功大学的。甚至可以说,不只是南科大,只要教育部下决心,大学去“行政化”,中国很多大学都可以办成世界一流大学。我们现在的各方面办好大学的条件,难道不比100年前的清华、73年前的西南联大强百倍吗?办学条件好了,为什么反而有了“钱学森之问”?当然是“行政化”体制,也就是权力化体制束缚了教育发展。“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权力这个东西,几乎在所有地方都好使,惟有在精神生产领域,大到学术研究,小到写篇美文,权力不太好使。不是谁的行政权力大,谁就能有科技创新,或能写出好文章。教育部不信邪,偏要证明全世界都无法证明的东西。
中国人一点都不笨,现在的中国人也不比过去的中国人笨。因此,南科大要成功并不难。难在南科大如果成功了,不是有更多的大学要走南科大的道路吗?那就意味着教育部过去的一套管理模式是僵化、落后的,教育部要改革自身的许多东西,包括大学之间搞什么达标、评比之类的劳什子。中国的改革,从来都是混不下去了才改革,一改就是大改,不是小改。现在的行政化体制,至少让教育部成为中国可以安排副部长级官员最多的权力机关。几十所副部级大学,教育部出去一个司长到大学就是副部级,南科大要把这个打破,堵了多少人的升官之路?大学是出大师重要,还是出大官重要?对国家和人民来说,大师重要。但到了具体部门具体人,也许大官更重要。这就是教育改革的最大难点。“功夫在诗外”。教育改革也是如此,按教育规律培养大师不难,既要培养大师更要保证数不清的大官有职有权有位,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苏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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