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奖金设为1个亿,这个奖肯定立马就火。但是我上哪儿去找1个亿的发票啊?我得缴多少税啊?”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正为这一届的优秀科普作品奖犯愁。“如果争取不到赞助,最坏的打算就是颁奖时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该协会副秘书长孟雄告诉记者。
自从1980年设这个奖以来,主办方就始终在为钱发愁。“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是目前中国内地社会力量设立的208项科技奖励之一。
这让人想起诺贝尔奖。
1896年12月10日,瑞典著名化学家诺贝尔逝世。遵其遗嘱设立的诺贝尔奖成为20世纪人类历史上最值得纪念的事件之一。如果用中国的标准衡量,诺贝尔奖是不折不扣的由社会力量设立的奖项。
当被问及中国何时能像诺贝尔奖那样不为钱犯难时,孟雄笑了笑,显然目前对他来说,这还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被一度中断的科普奖
早在1980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就与一些部委和组织共同承办“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此后包括1980年在内,该奖一共举办了五届,分别在1986年、1994年、2001年、2003年,每两届之间的间隔时间不等。
孟雄告诉《瞭望》新闻周刊:“前三届都是政府拨款,当时这个奖归科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科协经费够就办,经费不够就不办。”
第四届是孟雄印象最深的一届,那一年,评奖的奖金由北大之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赞助,那是“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第一次发奖金,一等奖每人一万元,在国内同类图书评奖中属于“重奖”之列。协会对企业的回报是给企业冠名,连奖杯都被命以企业的名字。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在当年的一份总结中这样写道:“这样做,一方面体现了提高科普创作的地位,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对科普作品价值的逐渐认同,进一步开辟了企业对科普工作支持的新途径。”
可是很快,让企业冠名的做法被禁止了,2003年的第五届评奖又回到了没有奖金的状态。
又过了一两年,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准备继续办第六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却接到通知:奖被取消。时任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长的张秀智向《瞭望》新闻周刊回忆:“也没说什么原因,就取消了,我们本来准备工作都做到一半了,那年取消了特别多的社会力量设奖。”
2008年5月,中国科普作家协会被批准设立“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这回不让冠‘全国’的名儿了。”孟雄解释,“所以又从第一届算起。”
2009年评奖时,资金问题再度面临,“后来科协的‘主席基金’赞助了我们110万元,解决了钱的问题。”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秘书长居云峰说,“但是我们不能一直靠这个钱,所以这回还得自己去找钱。”
找钱的思路又回到了“让企业冠名”上,居云峰希望,这一回这个办法还能行得通。
“王大珩光学奖”的延续
1994年,中国光学事业奠基人王大珩获得何梁何利奖,并获得奖金100万港元。他拿出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以设奖,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设立基金,以其一部分于1996年开始用于“中国光学学会科技奖”的颁发。执行三届之后,2000年3月31日举行的中国光学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上,该奖的名称改为“王大珩光学奖”。
为使“王大珩光学奖”得以持续发展,除王大珩院士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设立基金外,主办者又从长春光机所等单位募集了52.8万元资金,总数大约80万~90万,这就是王大珩光学奖的第一笔基金。“从此以后,只有支出,没有收入。”中国光学学会秘书长倪国强告诉记者。
此项基金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机所签署了《“王大珩光学奖”管理协议》,自2001年5月起该单位接受基金会委托管理“王大珩光学奖”基金,协议有效期为5年。
到2010年这笔钱剩下了39万。倪国强告诉记者:“原来想靠利息维持,当时建立的时候,利息还挺高的,后来利息太低了,支撑不了。现在,我们是以公款形式存,公款存的利率又比私人存款低得多,又不能存在私人的头上。”
“眼看着资金在减少,没有很好的增值办法。长春光机所于是在2006年、2007年就把这个奖移过来了,把剩余的款打过来了,现在是光学学会在管。”倪国强向记者解释。
王大珩光学奖每两年评一次,每一次评2名中青年科技奖,获奖者每人奖金1万元,10名学生奖学金,每人奖金3000元。后来奖金数额一直没有变过。
倪国强告诉记者:“科技奖的申报与评审质量还是相当好的,学生奖申报材料慢慢档次就不高了,看材料能看得出来。为什么呢?王大珩先生当时选定的10个学校是光学与光学工程等学科培养质量非常优秀的10个学校,这10个学校开始都报得很好,因为这是一个全国性的荣誉,又以王先生名字命名。但是后来,比如说有些学校,学校的奖有3000元的,有5000元的,还有1万元的奖,于是有些单位将更优秀的学生,去争取奖金更高的奖项。比如科学院给某学校设的奖,全校十几个院系可以申报十几个学生,学校要进行删选,到科学院还得去评审删选,这个要不好,评不上。而这个奖你是确定给10个学校的,那我肯定能拿上,所以学校一般拿第四、五、六名的学生去评王大珩光学奖。”
于是倪国强一方面搞差额评选的改革,逼各个学校报最好的学生,一方面开始想尽办法找钱。他的想法是,要加强集资力度,不能靠利息来承担奖金,要依靠全国光学实力比较雄厚的的优势单位来集资,
2009年中国光学学会30周年会庆,倪国强跑了中科院一批光机所以及航天、大学等单位,集了一批资助款。在办完会庆活动后,剩余的款项打进王大珩光学奖,让这些单位都成为王大珩光学奖基金的理事单位,将来还要出公告,这样估计起码增加几十万,这样钱就又增加了。现在,王大珩光学奖的奖金仍然不敢提得太高,“以后筹款怎么办?其实按现在的奖励方法,一年也就6.5万,65万,可以花十年,再加一点评审费,一年7万,十年花掉70万,花得起。以后奖金金额还要增加,奖励人数也要适当增加。国家实力在增强,科技奖的强度也要随之增加。”
社会力量“造血”困局
一位科学家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他太太去世的时候,他确实想过设立一个基金会作为纪念,用来奖励科技人员,“但是我很快了解到,我要成立基金会的话,有两个致命的问题:第一,不能向公众募款;第二,不能用来投资。”他说,这意味着,用来设立基金的钱很快会被花光,基金自己无法持续发展。由于个人的投资并不是很多,也无法靠利息维持。于是,他打消了设立基金的念头。
能出得起钱的人也不是没有。一位不愿具名的企业家告诉本刊记者,对企业来讲,每年出几百万块钱评奖并不是什么难事,但是企业的问题在于:“我出钱奖励科技人员,为什么不能免税?”为了对付不免税的问题,现在的处理办法是让获奖对象找够奖金数额的发票来抵账。
他做了一个假设:“如果真的为了把奖办好,把奖金数额提高,肯定能吸引一定的关注度,比如我把奖金设为1个亿,这个奖肯定立马就火。但是我上哪儿去找1个亿的发票啊?我得缴多少税啊?”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下称奖励办)有关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免税政策并非没有考虑过。问题是,现状太复杂。“比如,企业老总设一个奖,掏1000万出来,都发给他的亲戚和员工,这不是变相地发奖金吗?再比如,要找谁办事,以奖金的名义给对方20万、30万,这不就成变相行贿了吗?所以要把这些情况规范了以后才能免税。”他们担心,如果管不好,造成社会上觉得你奖项太多、太乱,那就又重新回到了1999年以前的状况。
奖励办科技成果管理处处长姚昆仑2008年6月出版的《科学技术奖励综论》一书记载,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的一些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设立的科技奖励逐年增多,还出现一些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效应的科技奖励。但是同时,一些评审不规范的奖项充斥社会,特别是个别博览会以盈利为目的随意设奖,甚至还出现冒充所谓的“国际性科技大奖”来骗取科研人员钱财的现象。因此,1999年,有关部门在对国家科技奖励制度进行改革时,加强了对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的管理。
奖励办社会奖励处处长田晓宇告诉本刊记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也提到“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我们正在努力朝这个方向做”,她说,“光靠奖励办肯定不行,比如免税,肯定涉及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