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期成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国税局等11个单位组成的发展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联手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记者从联席会议近日举行的碰头咨询会上了解到,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江苏省大学毕业生不论在家庭服务业领域内创业或直接从事家庭服务业,在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可将此工作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而享受招考优先。
《实施意见》明确的扶持政策主要有3方面:一是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中小型家庭服务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可申请在3个月内延期缴纳。二是资金扶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纳入江苏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小企业创业基地服务网络,为其贷款开设“绿色通道”。三是政府买单推行培训,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考核合格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奖励。(记者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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