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确认西安外国语大学确认有240名本科生参加评卷工作,属严重违规行为。该大学决定:一是该校评卷点立即停止本科生参加高考评卷工作;二是对本科生评阅过的试题,组织评卷教师全部重新评阅;三是对选聘本科生参加评卷工作问题进行全面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相关责任人。(6月16日西部网)
此前,当地教育部门曾对此均矢口否认,称“本科生阅卷”是“天下之大不韪”。为什么这样说?无非还是因为本科生匮乏胜任高考阅卷的起码资格和资质。
追根溯源,目前我们赖以确保高考全流程公平的制度规范存有疏漏。尤其是其中的“阅卷评分”环节,则常常处于相对被忽视、暧昧不明的状态。
这表现在,一方面,什么才是合格的高考阅卷人员、其资质条件是什么、应当通过什么样的程序遴选,均缺乏十分严格准确的界定。如现有规定仅要求,“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为主,有中学教师或教研员参加”——高校教师手下的学生如本科生、研究生,是否应被排除在外,事实上并没有真正明确。另一方面,高考阅卷过程中一旦出错,如不合格人员参与阅卷,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纠错程序、惩罚措施,同样也缺乏公开明晰、足以取信于人的规则制度。
就此而言,“本科生参与高考阅卷”实际上是对目前我国高考阅卷环节公平“短板”的再一次暴露,也是对全流程的全面高考公平的再一次呼唤。如何呼应这一呼唤、填补这一短板,教育部门显然须尽快应对并积极作为。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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