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偷得老师5300元巨款时心花怒放,用钱疯买零食,做着日后花钱美梦,课上听老师说要报警后顿生害怕,课后慌忙进厕所丢弃5100元现金。这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小偷来自镇雄——11岁的小强(化名)。
5月30日7时50分许,镇雄中屯乡柳林村常院小学教师唐毅打电话到中屯派出所报案:他放在宿舍书桌抽屉内的一个钱包被盗,包内装有5300元现金、两张银行卡,银行卡上存有人民币48000元。
侦查员走访调查了近3个小时后,接到该派出所值班民警打来的电话:常院小学的学生张猛在星期五下午6时左右在学校厕所背后捡到一个钱包,包内装有唐毅的身份证、两张银行卡、一张社会保险卡。
得知这一情况后,侦查人员认为本校学生作案可能性较大。“如果是学生作案,极有可能将盗得的钱拿来买零食吃。”于是,侦查人员将侦查重点放在对校园周边摊点的排查上。当天上午11时许,侦查员在走访摊贩时,了解到该校四年级学生小强在报案头两天,到摊点上购买零食,两次都是用的百元大钞。至此,办案人员认为小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将其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劝说和开导,半个多小时后,小强终于开口交代:5月27日(周五)下午,他悄悄溜进唐老师宿舍,在书桌抽屉内盗走钱包,将包内的一大叠现金拿出来装进书包,将钱包丢在学校厕所后边的空地上。“这一下发财了!”当天,他用了其中的两张百元钞票到摊点上买零食;5月30日(周一)一早到学校上课,听唐老师在课堂上说钱包被盗了,下课后要去报案。他听后小脸马上通红,心中害怕,便在下课后,慌忙将剩余的5100元现金丢进学校的厕所内。
随即,侦查员将小强带到厕所指认丢钱的地方,并根据他的指认,侦查员请人在厕所内打捞出了百元面值的人民币51张,共计5100元。
因嫌疑人小强年仅11岁,还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现已被交由他的监护人监管。(申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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