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5日电 “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吴国生指出,各级财政将在严格落实教育法定增长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形成财力,向教育倾斜,切实增加公共财政预算对教育的投入,2011年和2012年都要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的比例。
教育部今日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布实施一年来贯彻落实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吴国生在介绍“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具体措施时作出如上表述。
吴国生称,实现4%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今明两年,各级财政将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精神和国务院部署,更加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确实加大投入,努力实现4%的目标。”
吴国生指出,将严格落实教育法定增长的要求。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各地财政在年初安排预算时,要调整支出结构,保障财政教育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这样一个幅度。在预算执行安排超收预算时,同样按照上述原则安排教育经费,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的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
此外,还将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认真落实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全面开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切实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教育资金的措施,这三项措施都是近期国务院批准发布的,都是新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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