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制定出台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乘车工作,制定扶持接送学生车辆发展的优惠政策,并统筹相关部门加强管理,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和非法接送学生行为,保证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
淄博市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综治、安监、公安、交通运输、教育、财政、城管执法等部门参加的市、(区)县、乡镇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
同时,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制定扶持、奖励接送学生车辆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各项行政性收费全部免除,免除车辆年检费及标牌费,车船使用税实行先征后补,市财政对接送学生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进行补贴。此外,接送学生车辆的乘车费用标准、定价方式也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避免车辆所有人随意提价,损害学生家长利益。(记者 魏海政 通讯员 成康 王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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