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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发文明确土地出让金10%用来办教育

2011年08月03日 02: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财政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已联合下发通知,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各地应按照10%的比例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资金应按季计提,年终进行统一清算。

  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区)当年土地出让收入在扣除当年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教育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作为各地区计算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之一,各地区不得由此减少应当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

  通知还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竣工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通知强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不得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各地区在保障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计提的教育资金仍有富余的,可以将教育资金用于城市基础教育的相关开支。(记者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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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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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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