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政府近日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督导评估工作,将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市级督导评估面由初中、城区小学扩大到乡镇中心小学。
赣州市规定,力争在3年内,完成对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小学和第一轮未评估的50所初中、城区小学的督导评估,使所有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合格学校标准。
赣州市按照“十二五”义务教育标准化办学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在完善学校运动场地、教育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加强现代化教学装备与应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等方面适当提高标准。(记者 徐光明 实习生 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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