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打工子弟学校与城区渐行渐远 新办学轨迹折射困境(2)

2011年08月16日 14:48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把孩子送回老家?

  上学期末,衡岐峰看着学校的学生数量逐渐减少,从1000多人降到了800人左右。他算了一笔账,一所打工子弟学校学生的学费一年1200元,房租每年16万左右,35名老师工资一年为70万左右,再加上5辆校车的以及其他花销,每年学校创办人的盈余在7万元左右。

  在租了学校的场地后,衡岐峰曾自建了一些房屋,添置了计算机和活动室,衡岐峰站在楼前一根接一根地抽着烟:“这回学校没了,学生没了去处,这些年轻的老师们也得告别讲台。”

  “我们是教委批准的有照的民办学校。”衡岐峰再次抬头看了看挂在办公室的“办学许可证”,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教委对于我们这些正规的民办学校只是批准后便于统一管理。”2003年,教委对衡岐峰的学校进行审批,2004年颁发了教学许可证。

  “昌平区以前一共有16所有照的民办学校,之前已经有3所学校遇上了拆迁,其中有两所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办学,学校就不存在了,现在还剩下14所。”胡明掰着手指说,现在东小口有4所学校,还有智泉学校、振兴学校、新龙学校等10所学校在拆迁范围内,涉及的学生在1万名左右。“这里面有一些人将孩子送回了老家,让爷爷奶奶照看。有些人在试着寻找其他的民办学校。”

  “我的几个老乡怕学校没了,孩子没有地方上学,已经提前把孩子送回老家了。”一位老家河南的家长说,他们现在很矛盾,“把孩子送回老家上学,一是已经不适应老家的生活,还有就是我们夫妻俩就得有一个人回去照顾他,收入也会少很多,供他上学和生活都会受到影响。如果学校能继续办,学校附近也能做点小买卖,我们就跟着学校一起走。”

  但是,衡岐峰却一直找不到适合的办学场地。

  教委:

  保证学生得到九年义务教育

  放弃继续办学的想法几次在衡岐峰的脑海中出现,但是他没有停止寻找办学场地。“我不办学校了,可以去干别的。但是如果学校没了,这些孩子们怎么办?有的离开父母回老家,也有一部分存在着辍学的可能。”

  34岁的王萍是河南人,她的孩子在昱颖学校上学。她不愿意把生在北京的孩子送回河南,10岁的孩子也只随他们回过一次老家。“我去问过附近的公办学校,人家说没有名额了。”王萍从老乡那里打听到,如果交上个1.3万元的赞助费,公办校的名额就会挤出来一个。王萍非常为难,“这些钱我们拿不出来,只能搬到有民办校的地方住下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自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学校取缔前要做好各方面工作,将在校生妥善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保证其学业不受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昌平区教委教行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并未了解到区域内有打工子弟学校面临拆迁的情况。如果一旦出现打工子弟学校被拆迁,家长可以自行联系其他打工子弟学校,对于在新学期前仍未找到学校的学生,教委可以介入帮助,通过向其他学校分流的方式保证学生得到九年制义务教育。

  衡岐峰开始担心,小作坊式的民办学校会像十几年前一样再次出现。“很多小作坊式的学校就在一个小院子里,教学设备不完善,条件非常艰苦,孩子也不能得到较好的教育。民办的打工子弟学校在十几年前就是因为农民工的进城而产生的,现在可能又会倒退回以前小作坊式的模式。”(记者 赵喜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