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衡:资助并不固定
仅有33%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得到过政府资助
记者采访了解到,民办打工子弟学校的办学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些办学者并不是想办好教育、保证高质量教育的,而是以谋取丰厚利润为目的。前几年广州就曾发生过学校办学者卷款逃走的事件,此外,教师队伍很不稳定,无证上岗较为普遍,教学质量令人担忧,有的只是停留于识字、扫盲和托管的低层次上。
其实,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实行“两为主”政策,即“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和“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但这对很多地方来说都很难执行。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红,带领学生用四年时间抽样调查形成了《广州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研究报告》。报告结果显示广州做不到“两为主”。
抽样调查发现,2010年广州市农民工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的比例仅约为40%,另有60%农民工子女仍就读于民办学校或打工子弟学校。民办学校是吸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渠道,然而政府对民办学校的财政资助却严重不足。
据广州有关部门2004年底对109 所民办学校的调查显示,只有8 所学校得到过财政补贴,多的为45万元,少的仅为几百元。据对抽取的广州市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学校的调查表明,仅有33%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得到过政府资助,这种资助多以物质资助为主。比如为某学校资助一个电脑室或者一批图书等,且资助不具备固定性和持续性。
2006年广州市政府本级统筹的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了12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广州市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公办学校以及扶持民工子弟学校。但由于僧多粥少,分到每个学校的很有限。并且这笔专项资金是用于改善学校教学设备的专款,所以基本上对打工子弟没减负作用。
报告分析,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央政府和省级两级财政相比地方区、县政府来说要雄厚得多。但是中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投入中只承担政策制定和监督实施的低成本,而财政相对拮据的地方政府却要承担90%以上的经费投入,这种财权与事权的极不对称性,也是导致至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无法得到切实保障的原因之一。(记者 陈晓璇 马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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