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新学期起,上海将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资助“全覆盖”,确保适龄学子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据透露,新政策针对幼儿的资助内容为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凡在上海公办幼儿园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幼儿园就读、具有上海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和烈士家庭的适龄幼儿以及适龄孤儿,将获得幼儿园管理费和伙食费的资助。在公办一、二级幼儿园就读者,给予管理费全额资助;在市示范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就读者,给予部分管理费资助。对贫困孩子的伙食费资助,则按所在幼儿园的伙食费收费标准予以免除。
对贫困家庭高中生,上海市将建立起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城乡低保家庭、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免学费、课本和作业本费,同时每生每年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将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划分为2至3档进行补助。
义务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资助政策将继续推进。在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生每年1188元的生活补助。在中职校实施国家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对城市低保家庭,农村、海岛和涉农专业的学生免学费、免课本和作业本费,发放国家助学金。((通讯员 焦苇 记者 李爱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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