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教育部门推行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举措,初衷非常好,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个别地方支教工作却染上了功利色彩,成了某些教师“镀金”的手段。
支教与职称评定挂钩,是一些地方教育部门的奖励政策。我所在地区的教育局就规定:教师到农村中学支教满一年,评定为优秀等次者,享受市级模范教师待遇;评定为合格等次者,享受区级模范教师待遇。职称评定时,分别加5分和3分。而根据规定,1年教龄是0.6分,这样算来,支教一年哪怕只被评为合格,也相当于5年教龄!因此,不少城里的教师,特别是想评定职称的教师,都想到他们平时不屑一顾的农村中小学“支教”。在城里某学校工作的一位教师对我说,他们学校一个好几年没上课、现在已经在后勤部门工作的老教师,竟然也上了支教名单。
对于支教教师,政府和学校都给予了他们很好的待遇。在我们这里,除了教育局给每名支教教师补助2000元外,农村学校也给他们提供很多便利。如我们学校专门给8名支教教师安排了办公室和休息室,还特意安装了空调。本以为支教教师是来“传经送宝”的,能给我们带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可事实上,个别支教教师来到学校后如同“休假”。甚至有位教师上了一星期的课后就再没出现过,可支教结束后他照样被评为“合格”。
我们期待,新学期开学后,农村学校能迎来真正服务于农村教育的支教教师,让城乡同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愿望真正变为现实。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黄集中学 张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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