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今年刚大学毕业的小罗忿忿不平地向南海网记者反映,八月份应聘的一家用人单位因为嫌弃自己脚有点瘸,本来快要签订合同了,单位最后以“身体残疾,不方便工作”为由,毫不犹豫地把她“扫地出门”了。
腿部轻微后遗症 应聘者最终被“扫地出门”
今年师范专业毕业的小罗是海南琼海人,因为小时候一次意外受伤,腿部留下轻微后遗症,走路时稍微有点跛脚,但并不影响日常生活、工作。
据小罗详细介绍,8月4日,刚刚大学毕业的她到三亚市英才小学面试。面试考官是该校李副校长,她出彩的试讲受到校方青睐,当场答应要聘用她,并向她开出了“1300元底薪加提成”的薪资条件。
罗表示底薪有点低,面试官立刻以“1500元底薪加提成”的条件达成协议。面试完,李副校长表示当天就可以上班,小罗说要回家收拾行李,后天就搬到学校,李副校长怕她再去其他单位,还把她的毕业证留下了。
8月6日,小罗第一天到英才小学上班,主要工作是跟着其他老师下乡招生;8月13日因为家里发生了一点事,小罗请了三天假;8月17,回到学校继续开展招生工作。
“当天下午招生回学校的路上,校长突然叫我回校后打电话给副校长,并称有事跟我商量。刚开始以为是工作上的事,回到学校立即拨电话过去询问,李校长竟然告诉我‘小罗,你收拾行李走吧’。”
谈及此事,小罗很是委屈,事后,她找到李校长问清楚,李校长告诉她:“学校解雇你,也是考虑到为你好,怕你身体残疾被学生看不起,不利于教学工作”。
校方解释:主要是为了维护学校老师形象
9月4日,记者采访了三亚市英才小学的张校长。张校长语气坚定地告诉记者:“我们是私立学校,很注重老师个人形象,我们解聘她也是为了她好,不希望以后有学生在背后对她指指点点,骂她‘瘸子’老师,甚至被学生轰出校门,残疾人也不利于学校开展工作。”
采访中,当记者问及面试后是否曾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时,小罗告诉记者:“学校说今年招进来很多新老师,开学后学校再统一签订合同,这两天本来应该签合同了。”
针对这个情况,记者咨询了海南某律师事务所徐律师。徐律师表示,英才学校的行为属于歧视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三亚市劳动部门反映,请求劳动仲裁解决。 (记者冯丹 实习生刘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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