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校外托管班的安全、卫生等问题再次让家长们忧心。近日,湖北省荆门市教育、公安、民政、卫生、物价五部门联合颁布了《荆门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给需要托管小孩的家长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该办法明确了校外托管机构的行业准入标准,以及“属地管理、教育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使荆门市的学生校外托管中心告别了无人监管的“真空时代”。
尴尬往事
管理真空 安全死角
学生托管中心是顺应市场需求的产物,在帮助上班族家长管理孩子生活、学习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因缺乏专项的法律法规,托管行业一直陷于机构性质难以界定、监管部门难以明确规范的尴尬境地。
从行业性质来看,学生托管中心以盈利为目的,涉及饮食、住宿和辅导,属于服务行业,本应纳入工商行政管理范畴,但由于其服务对象又是学生,在国家工商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中既没有“学生临时托管服务”类别,也没有可参照的管理法规和条例。同时,学生托管行业的核心功能是履行父母或家庭的“替代看护”,其主要功能不在于教育教学,因此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也不能有效约束学生托管行业。根据现有的政策法规,工商、教育等多个部门都没有明确的托管中心审批权限,也未明确由谁来主管。
另外,虽然学生托管市场火爆,但学生托管中心均属无证经营,它们大多设立在居民小区里,普遍条件简陋,消防设施几乎为零。
破冰之举
属地管理 教育牵头
改变学生托管市场无人监管、无序发展的现状,将其纳入正常的监督管理渠道,成为社会、学生家长强烈期盼解决的问题。荆门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柯昌军在2010年全省政协会议上率先提出了《明确监管责任主体,规范学生托管行业管理》的提案,并多次就托管行业管理问题进行专项调研。
经过反复论证,带有破冰意味的《荆门市中心城区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明确,校外托管中心的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和教育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界定了各部门的职责。
该办法提出,区级政府应当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辖区内校外托管中心日常管理的协调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校外托管中心有关管理办法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承担对校外托管中心的业务指导及督导评估;民政部门负责校外托管中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施年度检查和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指导检查校外托管中心传染病防控工作,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校外托管中心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监督管理和消防审核验收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中心的收费实施备案管理和监督检查。教育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荆门市教育局局长樊雁说:“对学生校外托管中心,过去教育部门没有管理依据,现在有了明确授权,管理学生校外托管行业就有了政策支撑。教育部门将定期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公安、民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校外托管行业的管理,使其步入良性有序的发展轨道。”
身份转正
设立门槛 发放“户口”
“经教育部门审查同意”,“有符合房屋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标准的三层以下的建筑物,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容纳托管学生人数按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核定”,“从业人员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这些条款都是为开办校外托管中心划定的“硬杠杠”。
校外托管中心要想“身份转正”,举办者还需要凭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查验备案文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批准。民政部门依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登记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校外托管中心只有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业务。
对托管行业的准入资格进行如此严格的界定,是否会对托管行业造成冲击呢?
托管中心的王女士说:“托管行业有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出台管理办法对举办者其实是好事。过去都是‘黑户口’,今天办了明天还不知能否办下去,大家都不敢投入,当然就更谈不上规范发展。现在有了明确的举办标准,并且可以申请办证,我们可以大胆投入,改善托管中心条件,提升服务质量,吸引家长和学生,实现规模发展,优质发展。”
据了解,为了引导学生托管行业科学发展,荆门正在积极探索推广校内托管、企业托管和社区托管三种发展模式,以满足更多社区居民托管学生的需要。记者 叶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