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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疑女被打网帖骂老师 老师告其侵犯名誉胜诉

2011年09月09日 08:54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肯定要上诉,对方必须向我赔礼道歉……我的娃娃已经6岁了,每次看到……状态恢复了,我随时都可以回去上班!——周方田

  2岁大的甜甜(化名)在艾毅幼儿园读书,回家后身上却有了挨打痕迹。甜甜说,老师周方田曾用鸡毛掸子打她(本报曾作报道)。昨日,成华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周方田老师诉甜甜父母侵犯名誉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令甜甜父母删除刊登在网上的文章,并赔偿周方田公证费、医疗费等2800余元。虽胜诉了,但周方田对结果还是不满意:“我肯定要上诉,对方必须向我赔礼道歉!”

  庭审

  昨日宣判

  家长赔偿老师2800余元

  昨日下午3时30分,成华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原告周方田、被告甜甜父母均未到庭。双方律师经过10多分钟的阐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5分钟后,审判长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甜甜在艾毅幼儿园受伤是事实,但是依据甜甜父母与校方达成的联合声明,甜甜因何受伤不能确认。另外,甜甜父母在网上以“女儿在艾毅遭到老师毒打”为题发表的文章中,有周方田“不配作老师”“滚出教师行业”等表述,甜甜父母的行为侵犯了周方田的名誉权。

  不过,法院还认为,甜甜父母与艾毅幼儿园发表的联合声明已达到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的作用,因此只需删除网上发表的侵犯周方田名誉权的文章即可。此外,周方田在诉讼中,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以甜甜父母主观恶意不明显,侵权行为不严重为由,不予以支持。最后,成华区法院判令甜甜父母需立即删除在网站上以“女儿在艾毅遭到老师毒打”为题发表的文章;甜甜父母赔偿周方田公证费2700元,医疗费162.2元。

  判决结果

  双方律师都不是很满意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双方律师都不是很满意。甜甜父母的代理律师彭景认为,家长为解决事情而作出让步,与幼儿园达成联合声明,法官以此声明作为依据认定事实,有失公正。不过,彭景认为,判决本身可达到调和社会矛盾的作用。

  而周方田的代理律师陈军也不认同将“联合声明”作为依据。“‘联合声明’与本案无关,是家长和学校的事情!”陈军称,联合声明中“甜甜因何受伤不能确认”的说法,最后导致甜甜父母不用道歉,他表示了不同意见,“道歉是最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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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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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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