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了河北蔚县一代课教师郭省代课20年,却因身有残疾“有损蔚县的教师形象”不得转正的消息。与此同时,包括我省34名残疾人在内的588名全国各地残疾人及其家属,将联合签署的建议信寄往教育部,建议教育部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以改变当前各省区市在各自制定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普遍设置残疾歧视条款的现状。调查显示,目前20余个省区市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中包含歧视残疾人的内容。
残疾教师歧视愈演愈烈
“现在很多地方的教师体检标准都规定,肢残或者鸡胸、驼背都不能当教师。以前做教师都没有这么多限制。”王江说。
王江1971年出生在内蒙古包头市土右旗一个叫毛岱的小村庄,因小儿麻痹症导致下肢残疾。但他学习非常刻苦, 1996年8月,从包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汉语言文学系(现更名为包头师范学院文学院)毕业后的他被分配到当地的毛岱中学任教。
“那个时候还没有对残疾人的诸多限制”,王江说,“我当时只是在上大学的时候做过两次体检,但是只是限于肺结核等疾病,像我这样需要坐轮椅的都没有被限制。”
“2000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各地可以自行制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感觉残疾人当教师的机会大大减少,歧视愈演愈烈。”
2006年,当地的土右旗教育局组织了小学教师选调考试。如果考试顺利通过,就可以到城里小学教学。王江经过笔试进入了试讲的面试环节。“就因为我的身体残疾,没有通过,”王江说,“其实,在1999年和2002年的时候,也有过类似的高中教师选调考试,同样都进入面试试讲环节,但都没通过。在评职称方面,也屡屡受到歧视,执教十余年来,没有被评上任何职称。”
建议信的另一位发起人陈军来自安徽阜阳市,已从教二十七年,他1996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毕业后入教也很顺利。他也认为现在的教师门槛过于苛刻,对残疾人很不公平。现在他已退出教学第一线,从事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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