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你们六个人实名举报是商量好的吗?
李季伦:平常大家很少见面,有时候通个电话,不是现在搞的,老早的材料就有了,都是我提供的。综合了一下,好多都是过去的事情,我做了修改。
新京报:现在揭发的目的是什么?
李季伦:上网有这个(揭发)条件了。他不是搞生物质的人,还在忽悠人。这样下去,我们国家的科学很难发展。我们的出发点是不能让他再忽悠了,不懂的人容易上当受骗;要揭露他,不要再上当受骗。作为一个科学家,你过去“忽悠”就算了,现在还在“忽悠”。
新京报:你们一直是一个单位的,他是你的领导,你们之间有过节?
李季伦:一个学校的,他是搞土壤的,我是生物学院微生物系。以前,他大肆表扬我,没有什么冲突。但他是有目的的,我也不愿再说了。
- 对话 2
被举报人石元春
纯粹是恶意诽谤和捏造事实
昨日,本报记者联系上今年80岁的石元春院士。他认为举报信内容是恶意诽谤、捏造事实,在简单地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后,匆匆挂断电话。
新京报:网上有一封举报信说你“学术腐败”,并且列出了五点陈述。你自己知道吗?
石元春:我知道,所有的信息也都看到了。
新京报:信中称,你的院士推荐书与事实不符;剽窃别人的成果;你作为校长以权谋私;能做一个解释吗?
石元春:我就说两句话,第一句,这纯粹是诽谤和捏造,恶意诽谤和捏造事实。第二句,有人会做出正式回应。就说这么多已经足够了,我不会再多说一句话的。
新京报:谁来回应这件事情?
石元春:今后具体的事情,会有代表(替我说)。
新京报:你看了这举报信,就没有压力吗?
石元春:毫无压力,我自己感到信心十足,恶意的诽谤啊,是社会上的毒瘤。
新京报:除了找代表,你没有想要采取什么措施?
石元春:我一定采取对应措施。这是违反法律的,攻击我是犯法的事情,我当然要保护自己的尊严。
新京报:你是得罪了以前学校的人?以前有人也举报过你?
石元春:这是利用网络、传媒的诽谤,要负法律责任。我不怕,真金不怕火烧。
【举报信摘录】
院士推荐书与事实不符
提出的新理论 10年前有人论述
石元春在部委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上所填的“学术成就与贡献”,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
《推荐书》说,石元春教授提出了“半湿润季风气候区水盐运动”的理论。这个理论是前人的成果并非石元春的发明创造。10多年前,前人都已经论述过。
石元春在《黄淮海平原的水盐移动和旱涝盐碱的综合治理》一书中所表述的“新理论”,就与1962年粟宗嵩先生在《光明日报》上发表的“综合防治盐碱化的一些问题”一文是非常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