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名分”,没有合理待遇,他们被称为“代课教师”,指在农村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早年也被称为民办教师,尽管早在1985年,教育部就取消了民办教师,但因农村条件艰苦,招揽正式教师难度大,如今,代课教师仍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教育中起到了推动作用。(近日《新京报》)
这些代课教师值得所有人的尊敬。在缺乏教育资源的地区,他们承担着教育重任,却不曾享受过教师应该享有的权利,甚至有时还要为此付出额外的代价,比如假期打工。但如果社会关注的角度只是出于对他们精神的感动,那是不够的,从根本上来说,“代课教师”的存在是不应该的。
首先,本该政府承担的教育责任变相转嫁给“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一般存在于山区或偏远地区,这些地方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经济落后等方方面面的困扰,造成生活在这些地区的孩子无法同外界的孩子一样接受同等教育。“代课教师”恰恰弥补了这一缺口,所以有些地方政府对这些事情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问题的关键是,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政府的办学的责任,那就意味着不论多么艰苦的条件下,政府都应该承担教育任务,而非放手不管,更不能把责任推给一个法律上本就不承认的群体。
其次,“代课教师”造成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等,老师承担义务过多却没有补偿,造成了许多代课教师家庭经济贫困。“代课教师”每月两三百块钱的补助很难撑起一个家。,而他们在假期必须出去打工,却又因“教师”这一职业的牵绊,打工也不能长久,结果是两件事都做不好。
最后,“代课教师”的存在也侵犯了孩子们的受教育权。事实上,这些“代课教师”学历并不高,知识储备更少得可怜,如此一来也别妄想他们能教好学生。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孩子们掌握知识进而改变命运,但不能靠知识改变命运的的老师又怎能让孩子们改变命运。
所以,“代课教师”的精神固然伟大,但他们不能给予孩子最好的知识,不能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知识观;又让政府的义务离孩子们越来越远,如此一来,“知识改变命运”就更像一句讽刺,山区的孩子们还会世代在贫穷的恶性循环中循环下去。
“代课教师”的存在只会造成多方面的伤害,造成更大的社会裂痕。而要弥合这种断裂,解决代课教师的问题还需从教育本身入手。比如加大财政投入或设立教育专项基金把孩子们接出来,让他们到城市接受教育,谁规定他们只能在家的附近接受不合规范的教育?(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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