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昨天下发通知,在新学期开始之际至12月中旬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下至幼儿园兴趣班、特长班,上至高校研究生、艺术加试等,具有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至2009年度。
市发改委昨天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称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已进行多年,规范教育收费已取得明显成效,但市民对教育乱收费等问题依然反映强烈。比如一些学校未经审批采取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服务性代收费不规范等现象仍然存在。
此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所)、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检查2010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专项检查从9月上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处理整改三个阶段。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发改委会适时召开检查情况通报会,统一政策界限,明确指导意见。
四类乱收费重点查处
1.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研究生收费、有自主招生权的高校考试收费、艺术(美术类)、体育加试收费;
2.义务教育阶段推荐使用教材未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定价的;
3.幼儿园所违规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名义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
4.服务性代收费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首席记者 姜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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