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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民校招生理应区分对象

2011年09月16日 15:4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广东省政协会议上,民进广东省委员会向教育部门提交了《严格规范我省“名校办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努力营造教育均衡局面》的提案。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对提案答复声称:“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这意味着未来将改变民办初中录取方式,要向公办学校看齐,削弱其自主性。

  从媒体报道的内容来看,省教育厅有些答非所问。民进广东省委提案要求解决所谓“名校办民校”的招生问题,省教育厅却将板子打在全体民办学校屁股上。果真照答复的内容强行实施,民办学校的独立性有可能完全丧失,几十年积累起来的教育改革成果毁于一旦。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真民办学校法人、校园、财务、招生、发证五方面独立,理应享受民营企业同等待遇。政府不会干预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部门也不应该侵犯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民办学校和民营企业所起的作用大致类同:试错创新、增加多样性和创造就业机会。显然,加强民办教育自主性才是教育改革的正确方向。

  虽然都是学校,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提供的服务不尽相同,社会功能更是大异其趣。公办教育的功能是保障国民接受基础教育的权利,张艺谋拍过一部电影叫《一个都不能少》,这名字就是对公办教育职责的最佳写照。公办教育提供稳定的、均衡的普遍服务,不提供个别学生或者少数群体的特殊服务。电脑派位是保障教育均衡与公平的管理办法,用在公办学校很有必要,但是用于民办学校不仅违背《民办教育促进法》,也违背发展民办教育的初衷。

  公办、民办本来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但现在某些“名校办民校”的所谓民办学校把水搅浑了。这类学校借用公办学校的品牌等资源,享受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待遇。既不承担公办学校的普遍服务义务,也不承担民办学校投资试错的风险;既伤害了教育的公平性,又挤压了民办教育的发展空间。“名校办民校”是捞取部门私利的产物,迟迟得不到解决,全靠有关部门充当保护伞。

  民进省委提案的针对性相当明确,省教育厅的答复却似乎故意不予正视,含混不清地指向所有民办学校。但愿我看到的媒体报道不是省教育厅真实的、完整的意思,否则广东的教育前景令人担忧。 (信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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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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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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