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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收取建校费后搬家易主 家长索退费陷纠结

2011年09月19日 16:27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民办学校收取建校费后搬家易主家长索退费陷纠结
新民图表 贺信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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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入学时家长交了一笔“建校费”,校方当时承诺如果孩子中考达不到区重点分数线,如数奉还。如今学校换了地方,也换了主人,这笔钱该由谁来还,成了棘手的难题。

  家住浦东的一些家长最近就遇上了这样的尴尬——学校的新旧东家都表示应该还给家长这笔钱,但又都认为不该由己方来承担。开学已经半月,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家长

  入学交纳“建校费”

  黄燕住在(上海)浦东新区惠南镇,9年前,她的孩子李佳(化名)进入了民办康桥学校上小学。

  “入学时,学校要我们交一笔3.6万元的‘建校费’。”黄燕说,“当时和学校签了一份协议,学校承诺,9年以后孩子中考时,如果分数没有达到南汇区(当时南汇区还没并入浦东新区)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这笔‘建校费’就全部退还给我们。”

  在这份《新生入学协议书》“甲方(指康桥学校)的权利、义务”部分,明确规定:“甲方承诺:凡按学校规定条件录取的学生,在校初中学习期满,如升学考试成绩未达南汇区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将全额退还进校时交的建校费。”

  这份协议签订于2002年7月3日,代表甲方签字的是当时康桥学校的校长乐秀峻。

  这样的新生入学一次性“建校费”,康桥学校又收取了几届。“直到2005年,教育部门明确禁止收取建校费后,才停了下来。”黄燕回忆道。

  2010年开学时,李佳上学的地方变了。“说是学校搬家了,让我们到东方世纪学校去报到。”黄燕说。

  今年中考,李佳没能达到浦东新区重点高中录取分数线,按照当初的约定,黄燕向学校提出拿回3.6万元钱。

  “可是学校的人告诉我们,换了东家,这笔钱他们不出。”黄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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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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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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