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副研究员李小光因抄袭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并被开除党籍
处分决定
1 解除副研究员聘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2 开除公职留用察看1年
3 撤销科研项目并追回拨款
4 撤销荣誉和奖项并追回全部奖金
5 开除党籍
今年8月初,四川大学接到举报称,该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2009年出版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严重抄袭台湾师范大学郑倩琳的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
昨日,四川大学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经调查核实,李小光学术抄袭属实,并对其作出解除副研究员聘用、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等处分。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试图联系到李小光,但其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川大公告
取消导师资格开除公职川大严处“李小光抄袭事件”
昨日上午,四川大学网站公布了《四川大学对“李小光抄袭事件”作出处分决定》,原文如下:
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和专家鉴定,四川大学日前认定本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学术抄袭属实,并对其作出严肃处分。
2011年8月初,四川大学接到来自台湾的苏建州先生举报,称本校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李小光副研究员2009年由巴蜀书社出版的《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第八章严重抄袭台湾师大郑倩琳小姐2003年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
接到举报后,四川大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责成社科处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2名校内专家和1名校外专家认真鉴定,一致认定李小光抄袭属实。对专家鉴定结果,李小光本人表示认可,并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写了书面检讨。在此基础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认定李小光的行为是一起严重违反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抄袭行为。
经校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和校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小光如下处分:
1、解除对李小光的副研究员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2、给予李小光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一年)的行政处分;
3、撤销李小光已申报立项的2010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
4、建议四川省社科联撤销李小光因《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一书获得的一切荣誉和奖项,并追回全部奖金。
为严肃党纪,经中共四川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共四川大学党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决定给予李小光开除党籍的党内处分。
四川大学历来十分注重加强师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管理,为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已正式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新同学开学第一课,要求每届研究生新生入学第一课必先学“学术道德”。
网帖爆料
川大副研究员涉嫌抄袭论文
今年8月初,有网帖爆料称,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李小光的专著《中国先秦之信仰与宇宙论——以<太一生水>为中心的考察》(四川巴蜀书社,2009年5月1日出版),涉嫌抄袭台湾师范大学郑倩琳的硕士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2003年6月,陈丽桂教授指导)。
网帖称,李小光该专著中的第八章《从天地到宇宙:战国时期道家诸子宇宙论思想检讨》(234页到367页)长达133页的内容,几乎将台湾师范大学郑倩琳的硕士毕业论文《战国时期道家之宇宙生成论》整本一字不漏复制了。
部分章节甚至连标题、注释、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但李书的引用书目没有提到郑倩琳的硕士论文。
在此爆料网帖中,网友还贴出了郑倩琳论文及李小光著作在新浪网的电子版下载地址,供网友自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