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称中央财政将设立“扶持城市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用于扶持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园。其实,早在去年底,中央就提出将对城乡民办幼儿园给予多种形式的扶持和资助,三年内基本缓解“入园难”问题。今年4月,广州市也提出广州将在三年内,通过新建、回收、改扩建等形式,建设150所公办幼儿园,资助50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可见,“入园难”、“入园贵”的老大难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费尽心思要解决。能给幼儿园一定的补助,显然比起随便取缔民办幼儿园等旧路有了很大进步。然而,财政补助“一番好意”,若方式不当很容易“白费心机”。因为,这种补助方式未免还是落后了些。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一是中央财政要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才予以补助。二是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但是,这其中将难以避免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发放的程序是否公正和透明?二是幼儿园要提取的资金比例该如何合理计算?
因此,为避免程序上的横生枝节和标准上的差异,笔者认为,这笔财政补助或许可以转变一下发放方式。首先,补助给幼儿园不如直接补助给幼儿。以往的补助方式是层层下发,中间环节很容易遭到某些难以遏制的“雁过拔毛”,而如果直接将补助款按照入读幼儿园的幼儿人头数,发放给幼儿家庭,则很大程度上可避免许多程序上的漏洞或滋生不必要的麻烦。发放的对象只要是适龄儿童,不论其出生地在哪里,都可以享受同等补助。这笔款项可以交由街道负责发放。
其次,指望幼儿园提取比例资金用于补助,不如为幼儿园减税。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都是为国家教育作贡献,不应在收税上和教师待遇上有区别,政府可以出台明确的方案,为民办幼儿园减税免税,或为民办幼师购买社保,使他们既享受到与公办一视同仁的待遇,也大大降低民办幼儿园的成本负担,进而降低入园费用。
无论如何,中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只有把津贴直接发给社会,才能避免好事多磨。 (信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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