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大规模学校、大班额学校影响办学质量的现象,11日,省教育厅再次发文对各类学校适宜班额进行了强调,各地不得设立规模过大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针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与班额情况建立监控制度,超大规模学校将不能通过省规范化学校验收。
根据之前公布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的规定,学校的适宜规模为普通小学12至36个班、初中18至30个班、高中24 至4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至36个班,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的高中和规模过大的学校;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 人。
11日,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地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努力保持适宜的学校规模,实施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报告通报制度,实时地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情况进行监控。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前期调研,目前,我省许多地区设立上万人的超大规模高中,已经影响了教育质量与学校管理。举例来说,要求在全省高中实行的选课走班制度,由于学生太多难以操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数过多,安全也存在隐患。今后,省规范化学校验收也将严格执行学校规模与班额的相关规定。(记者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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