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上了一个月课后,贵阳市商贸学校“护理专业”不满15岁的小云和同学在老师的带领下,进入东莞一家电子器件工厂“勤工助学”。在工厂里,未成年的小云被安排拿着一份“熊敏”的户籍证明,“变身”已经年满16年的“熊敏”,其他同学也被同样“变身”。他们的任务就是每天在流水线上重复同样的劳动。校长称这是学校“冒着风险的教学探索”。(10月13日《中国青年报》)
校领导所谓的“教学探索”,不过只是一块“遮羞布”而已。事实上,由其负责的商贸学校,早已沦为“学生工”的中介所,如此学校根本就不是在为学生们传授知识,而是把学生们视为谋取黑色利益的“敛财工具”,而这也再次暴露出当下职业学校存在的“顽疾”。当下,一些教育机构已沦为牟利市场,而且由于监管缺位,这个市场似乎处于监管“真空”地带。也正因此,使得教育领域乱象丛生,而关于一些职业学校强制学生到指定训练基地或单位实习的问题,在社会上早已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对于那些用人单位来说,他们一般都会在私下与职业学校领导达成见不得阳光的协议,这样一来,职业学校管理者往往能从中捞取大把好处,同时,用人单位也得到了廉价的劳动力。而在用人单位与职业学校管理者实现“双赢”的背后,学生们却成为了“牺牲品”,大家不仅荒废了宝贵的求学时光,而且,也往往在身体上、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面对这样的问题,国家教育部今年9月份专门颁布禁令,要求坚决防范与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事实上,面对利益诱惑,对于职业学校来说,他们很可能会将教育部的“禁令”视为耳旁风,从而使出种种花招继续贩卖学生劳力。这些年来,“禁令”失灵的问题屡见不鲜。显然,仅靠出台一纸“禁令”显然不够,必须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管,从源头防范此类问题发生。政府部门既然出台“禁令”,当应如践行诺言一样做好“下步文章”,从而让“禁令”落实到位,那么,有关部门在发布“禁令”的同时,相关配套工作必须及时跟进,从而通过严格监管、从严问责等举措,让违反“禁令”者受到相应问责。(陈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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