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校方称“红校服”只是一种奖励方式 无意商业宣传
26日,记者来到包头市第24中学,正是学生们上课间操的时间,学生们身着白色、蓝色的校服向操场走去,人群中难觅“红校服”的影子。
记者从校方了解到,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要求包头24中从26日起停止学生穿红校服的做法,并在一周内收回发放的全部红色运动服。
“终于收回去了。”包头市24中初三学生陈韦明(化名)如释重负。陈韦明告诉记者,今年教师节前夕,学校给初二、初三年级的优秀学生和进步生发了一套红色运动服,但由于是红色的,背后又印着字,很多男同学都不爱穿。
“后面印着什么房地产,我不想穿。”陈韦明说,开始他穿了两天,后来觉得怎么看自己怎么像活广告,于是就把这“优秀奖励”放在家里了。
“我觉得这种形式挺好。”初三学生家长张坤瑞说,这其实跟发奖状、笔记本的性质一样,都是一种鼓励和奖励。他们还都是孩子,学校变换方式,也能激励孩子们不断努力。
学生优秀与否就取决于一身印有“优秀生”标志的红色运动服?给学生发运动服究竟是为奖励还是给地产商做了广告?学校的这一做法是否将学生等级化、区别化对待?带着种种疑问,记者采访了包头市24中校长王茂田。
王茂田告诉记者,在2011年教师节前夕,包头市翔锐房地产公司向24中提出要捐资教育,为学校的先进教师和优秀学生提供实物性奖品,其中教师奖品为生活用品,学生奖品为运动服。9月9日,24中在教师节表彰会上,将实物奖品发放给有关教师和学生。此后,部分学生开始穿红校服上学。
“这不是‘红校服’,校服是教委统一发放的,这只是一套运动服,是一种奖励的形式。穿不穿全凭学生自愿,学校并没有要求学生一定要穿。”王茂田解释说。
对于为何在背面印上“翔锐房地产”这几个字,王茂田表示,这批校服是由包头翔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赞助的,拿来时上面便印有“包24中优秀生 翔锐房地产”字样。
“当时也没多想,也没有觉得是房地产商有做广告的嫌疑。后来看媒体的报道,才知道这事情我们考虑得不周全,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王茂田告诉记者,校方与翔锐房地产并无任何合作,只是觉得有企业捐资教育是件好事,便欣然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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