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内蒙古、江苏等地接连发生“绿领巾”“红校服”“测智商”等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如此荒唐的事件为何接二连三发生?是教学考核的需要还是对学生评价的扭曲?教育行政部门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损害学生人格,扭曲教育本质
10月中旬,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为部分学生发放“绿领巾”,要求这些调皮、学习不好的学生佩戴。“老师说‘绿领巾’是要我们像苗苗一样健康成长。”该校一年级二班学生王妍洁(化名)说:“因为我表现还不好,等我表现好的时候老师就会给我红领巾了。”
据了解,这所学校2008年被确定为当地改革试点单位,“绿领巾”的做法是该校“办特色学校”的探索之一。一些学生家长质疑,学校领导有没有考虑到这是否会伤害孩子的自尊心?对于教学水平差的老师,学校是不是也给其佩戴特殊标识?
“每个孩子的人格是平等的,在尊重和保护学生人格尊严的基础上,进行适度的挫折性教育是必要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林艳琴表示,但为了激励学习稍差的学生上进,采用这种贴标签的方式很不妥。
无独有偶。“绿领巾”事件发生前后,作为内蒙古自治区著名中学的包头市二十四中,将130件背后印有“包24中优秀生,翔锐房地产”字样的红色运动服,发放给初二、初三年级成绩前50名的学生和学年成绩进步特别快的学生。江苏省无锡市一些中小学教师要求家长带成绩不好的学生到医院进行“智商测试”。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认为,教育的本质是塑造受教育者的健全人格,而此类事件说明一些学校在教育理念方面存在误区,忽视了未成年人的权利,损害了一些学生的人格尊严。九年义务教育本来是国民素质教育,但在一些地方被异化为所谓的精英选拔和淘汰,由此导致的人格教育缺陷令人担忧。
价值导向偏颇,学校浑然不知
为何要采取“绿领巾”“红校服”等做法?涉事校方回应称,这些都是为了“奖励”和“激励”学生上进。
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大队辅导员闫老师表示,“绿领巾”意在激励还没加入少先队的孩子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并没有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这不叫‘红校服’,校服是教委统一发放的,这只是一套运动服,是一种奖励的形式。”包头市二十四中校长王茂田说,这批运动服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捐赠的,校方与该企业并无任何合作,只是觉得企业捐赠是件好事,就欣然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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