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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门口挂裸女像,艺术放错了地方

2011年11月08日 21:46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7日,湖北美术学院门口竖立一张长宽均约4米的全裸女性画像,过路的部分女性采取回避方式快步走离,男性路人拍照留念。美院此举被指是对女性的贬低。美术馆馆长称美院举办艺术展、人体展,市民有反应很正常,将此画像推介出来是为提高人们艺术审美鉴赏水平。(11月8日《武汉晚报》)

  裸体画也是艺术,这一点公众基本上都能认可。但受众不同,场所不同,一件艺术品所产生的审美效果也不同,这也是一个客观事实。笔者以为,在大庭广众之下放置一个巨幅的裸女画像,对一些人来讲当然仍然还是艺术,但对另一些人来讲,看到的可能已经不是艺术之美。从这一点上讲,如果艺术品放错了地方,很可能就不再是纯粹的艺术。

  这就像青年男女刚领完结婚证,婚姻登记处要安排他们观看一场性教育的录像,这是正经八百的教育活动,无可非议。但如果民政局在门口树一块大型的电子屏幕,把那些教育片一天到晚向公众播放,即使是出于提高市民性知识的良好愿望,也显然有些不合时宜,甚至有诲淫之嫌。

  记得很多年前参观自然博物馆,人体馆里面有一具女性遗体的标本。由于笔者胆子有点小,这一次正常的参观活动却给心里留下了一个小小的阴影。当然那是自己买票参观,怨不得别人,但至少可以表明,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接受能力是不同的。如果博物馆把遗体摆到大门口,除了能够让路人增长见识以外,真的还有可能吓到人。

  民政局在门口播放性教育片不妥,博物馆在门口放人体标本也不妥,美术学院在门口放巨幅的裸体画像同样不妥。做任何事都要有一个度,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美院想提高人们的艺术鉴赏水平,这想法不错,但忽视市民整体的接受水平,甚至明知道“市民有反应”,却仍然我行我素进行这样的活动,这不合适。

  了解时事的人都应该还记得,有媒体曾报道过某景区里一名女子全身赤裸当摄影模特的新闻。最终,那位模特是被淳朴的村民拿起树枝赶走了。村民说得好,你们爱去哪里拍都行,别在俺这儿丢人现眼。同样,笔者以为,美院的那幅裸女画像,放哪儿都行,但不应该放在全体市民的眼皮底下。(刘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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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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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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