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将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
市委组织部:鼓励社会建设人才申报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一方面是社会组织迅猛发展,人才需求旺盛;另一方面则是相匹配的社工专业人才供给没有及时跟上。长期以来,由于社会组织收入低、压力大、发展空间小导致社工人才流失严重的现象已呈愈演愈烈之势,而这也已成为社会组织发展的主要瓶颈。不过深圳社工专业人才所面临的“窘境”有望得到破解。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政协提案《关于构筑人才资源的“洼地”、“湿地”与“高地”,为深圳社会建设提供核心力量提案》答复中了解到,深圳将探索建立完善社会建设人才晋升机制,特别是建立完善使一线社会工作者和机构管理人员随着工作年限增加和能力水平增强获得职位晋升及薪酬提高的机制。在打造吸引社会建设人才的“资源洼地”方面,深圳还将健全完善社会建设人才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建设人才的薪酬待遇水平。把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专职管理者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享受相关的政策和待遇。
深圳市委组织部在提案答复中还表示,深圳将鼓励社会建设人才申报该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学术研修津贴和其它福利待遇。
扩大境外学习规模 培育社工人才“资源湿地”
“资源湿地”指的是重视社会建设领域人才的培育工作,用发展的眼光和姿态对人才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关怀,提供营养丰盈、成长环境良好的“湿地”。记者了解到,接下来深圳将结合《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十二五规划》,总结2007年出台的1+7文件执行中的经验,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人才与社会建设人才发展。
市委组织部称,在打造培育社会建设人才的“资源湿地”方面,深圳将进一步完善1+7文件,建立更有竞争优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同时创新引才载体,利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等新颖的交流方式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深圳公益组织。而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深圳也将搭建、创新各类培养开发的平台和载体,通过举办社会建设人才专题能力提升培训班、拓宽海外培训渠道,扩大境外学习培训规模等多种形式来创新社工人才队伍培养。
完善社会建设人才晋升机制
在提案回复中,记者看到深圳将探索建立完善社会建设人才晋升机制,特别建立完善使一线社会工作者和机构管理人员随着工作年限增加和能力水平增强获得职位晋升及薪酬提高的机制。
在打造吸引社会建设人才的“资源洼地”(即出台相应的人才引进激励和服务政策,吸引社会建设人才向深圳流动,吸引经济领域人才向社会建设领域流动,成为汇聚社会建设人才资源的洼地)方面,深圳也将健全完善社会建设人才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建设人才的薪酬待遇水平,把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专职管理者纳入全市人才管理范畴,享受相关的政策和待遇。
与此同时,深圳还鼓励社会建设人才申报该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住房、入户、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学术研修津贴和其它福利待遇;通过不断扩大和新建展示平台等有效手段吸引集聚大批社会建设人才。
此外,在打造社会建设人才聚集和发展的“资源高地”(指达到人才的存量、增量、增值,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方面,深圳将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和先行先试的优势,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效率。此外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打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公共平台。同时,深圳也将建立完善社会建设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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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时间:
2011年11月11日至21日为考试报名时间。12月3日笔试,12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12月15日资格初审,12月21日至22日面试,12月23日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12月25日体检。
报名方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试院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笔试的考试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 (叶明华 李少锋 李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