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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规范校车安全监管 社会参与儿童交通保障(2)

2011年12月01日 14:56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社会参与儿童交通安全保障

  前不久,韩国行政安全部协同教育科学技术部、警察厅与民间团体共同签署了“保障儿童交通安全”工作协议,通过了实行“步行校车”计划的决议。“步行校车”是指由穿黑色制服的志愿者在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领上学、放学的小学生安全步行,每条上学路线由两名志愿者负责。“步行校车制度”首先在韩国16个市、道的38个学校试运行。

  非常值得一提的是,韩国大型企业在儿童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例如,韩国现代汽车公司,作为韩国最大的汽车生产和研发单位,长期以来高度关注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社会问题,积极投入力量开发减少儿童交通安全事故的方案。2008年,该公司投资开设儿童交通安全体验馆。位于首尔市儿童公园内的现代汽车儿童交通安全体验馆分为“徒步教育馆”、“直角转弯教育馆”、“汽车模拟体验馆”、“汽车实体展馆”、“驾驶教育馆”等5个主题教育场馆。在这里,儿童可以学习过马路的常识、了解汽车直角转弯的危险性、正确掌握使用汽车安全带的知识、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等。4岁至12岁儿童均可免费参观体验。

  实际需求仍难满足

  虽然韩国已经作出了关于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方面的详细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如资金不足、学生居住分散、政府管理职能界限不清、公民安全管理意识不到位等,民众还有很多不满。据2007年统计,韩国运营中的校车为13929辆,比2006年增加3000辆。然而有接送需要的儿童居住区达到3万多处,校车只能满足社会需求的一半。

  目前,韩国很多非法车辆仍在运行。承担接送儿童集体上下学任务的车辆中,具备安全设施的只占35%,而其余65%的车辆没有足够的安全设施,各种规范化手续也不齐全。如果按照校车标准进行改造,每辆车至少需要400万至6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4万至3.66万元)的资金。(张雷生 作者系韩国延世大学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

  【资料链接】

  韩国校车运营安全管理(细则)

  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的范围界定:

  按照《小学和初中教育法》的规定,幼儿园、小学、特殊学校、依照婴幼儿保育法所设立的幼儿保育机构、依法设立的补习辅导机构中,接送年龄未满13周岁学生的机动车辆。

  车辆申请对象及要求:

  按照韩国国家行政安全部规定的11座以上的旅客载运运营车辆(儿童一人当作成人一名看);外形颜色为黄色;座椅安全带必须适合儿童身体结构特点,可以自由调节松紧度;采用可自由升降活动式的下车口脚踏板,第一级台阶不高于30厘米,第二级台阶不高于20厘米。

  车前部和后部各安装两个红色标志灯和两个黄色标志灯,每分钟闪动频率在60到120次。

  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的右前侧挡风玻璃或右侧车门处以及后挡风玻璃的中央靠下位置粘贴“儿童保护车辆”标志。前面标志的规格为长40厘米,宽15厘米;后面标志规格为长50厘米,宽20厘米。标志底色为青绿色,字为橘黄色,材料使用厚度为1毫米以上的新型透明立体有机玻璃。

  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的特别保护:

  当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的双闪灯亮起,暂时停车有学生上下车时,同车道后方车辆及其旁边车辆均须自动减速暂停,待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启动驶离,确认无学生安全事故隐患后,方可慢慢驶离。

  在未设置中央车道公共汽车专用线路或单行车道上,反方向车辆必须停车让行或让道给儿童上下学接送车辆,确认无安全事故隐患后,方可慢慢驶离。遇到标明“车内有儿童、幼儿搭载”的车辆,所有车辆都“不得抢先超越通行”。

  赋予校车可以使用公共汽车专用线路的权利。没有明确标志的车道,校车可以优先通行。(摘自韩国《道路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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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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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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