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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立法规范校车安全监管 社会参与儿童交通保障(4)

2011年12月01日 14:56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德国

  教孩子正确乘车人人有责

  在德国,有关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属于地方管辖范围,联邦政府并不负责具体事务。各州相关规定和措施基本相同,让孩子在上学途中无担忧、无隐患是所有关心中小学生安全的人员与机构的共同心愿。无论中小学生步行、骑车、乘私家车、乘公交车还是乘坐校车,都必须保证他们的安全。

  例如,巴伐利亚州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通过了《就学免费交通法》,还专门制定了《学生就学交通条例》。此外,巴伐利亚州内政部和教育文化部发布《联合公告》呼吁有关各方协调行动,共同保障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

  运送有必要的学生上学和回家是德国学校经费提供者的任务。对于国民学校和促进学校学生来说,该项任务的承担者多是乡镇和社区;对于就读其他类型学校的学生,该项任务的承担者就是学生家庭常驻地所在的县或者不辖县的市镇。

  具体而言,根据法律规定,国民学校和促进学校、公立或国家承认的实科中学、完全中学、职业专科学校和经济学校及公立或国家承认的全日制职业学校的学生中,凡家庭所在地到最近学校的距离超过2公里的一至四年级学生、超过3公里的五至十年级学生都享有免费搭乘校车的权利。如果上学路途要经过极其困难和危险路段,还可以突破上述限制。

  为运送符合法定条件的中小学生上学和回家,任务承担机构首先要查看是否可以借助公共客运交通来履行该项义务。如果没有公共交通线路连接学生家庭和学校,则要设置校车线路。为此,任务承担机构与当地客运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校车的行驶线路和每辆校车最多许可乘坐的人数。一般来说,校车只能乘坐该车行驶证上规定的人数,每个座位只能乘坐一名学生,且要使用安全带。

  在德国,校车被认为是运送中小学生最为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尽管有时也会发生交通事故,但基本上都只发生在学生上下车时。之所以能有这么高的安全保障,在于各州政府的措施得当并能发动群众力量。例如,巴伐利亚州专门设置校车上下站、组织校车司机培训、加强警方对校车交通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近几年来,该州教育机构和警方广泛征集义工,并为其组织培训、提供必要装备、购买保险,凡年满13岁的学生或成年人都可以应征,陪伴年幼学生乘坐校车、安排座位并及时制止调皮捣乱行为。据了解,目前在巴伐利亚州有23100多名公民和学生从事就学交通协理或校车陪伴这一荣誉性工作。

  为保证孩子出行安全,德国家长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主要是帮助孩子学会正确乘车。乘坐校车的儿童通常需要做到:

  ——不要在停驶车辆的前面或后面横过马路,需要等到客车驶离车站后,才能穿过马路。

  ——准时到达车站。

  ——不要在车站追跑打闹和做游戏。

  ——上下车不要拥挤,注意挤压和推搡的危险。大孩子要注意小孩子。

  ——至少要和驶进车站的客车保持一米的距离。

  ——不要挤靠车门。

  ——车辆行驶中,不要来回走动,应抓稳把牢,不要把书包放在空座位上,以防突然刹车。

  ——禁止在车厢内吃喝,不准使用手机,不得携带玻璃瓶上车。

  德国巴伐利亚州内政部建议家长在车站迎送孩子上下车,并抽时间担任校车义工,同其他家长一道监管当地校车安全。此外,为了保证儿童就学交通安全,德国还发起了“上学路线图”运动,即标出学校所在地区的各种交通设施及其中隐藏的危险。(黄金鲁克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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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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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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